黎桂康的人物经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975年3月,黎桂康正当是一个二十几岁的青年,就担任了虎门公社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的职务。当时政治上“以阶级斗争为纲”,经济上“以粮为纲”,经营模式是计划生产、集体排工,集体分配。黎桂康在“三同”(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中,了解到虎门虽然是鱼米之乡,但生产力很落后,产业结构很单一,集体经济很薄弱,农民并不富裕,甚至相当部分很困难。虎门新联村动用集体资金也买不起一部中型拖拉机。黎桂康亲自跑到了东莞县政府,情真意切地表达了这个水库移民村的实际困难,莫淦钦县长当即无偿地拨了一部拖拉机给新联村。当这台拖拉机开进村时,村民无不欢呼雀跃。黎桂康与村干部商量,水库周边的土地确实不适合种水稻,不如改种花生,黎桂康和农民算了一笔账,一亩花生的价值是水稻的2至3倍,而且花生苗也可以改良土地,榨油后的花生麸可以喂猪。黎桂康把这个想法向在虎门“蹲点”的县领导汇报,得到默许后,马上将200亩水稻田改种花生,当年获得了好的收成,农民的分配也明显增加。这样,以点带面,一场冲破计划经济束缚的土地改制、改种的农民生产运动逐步展开了。把一些长期水浸的低洼田改成鱼塘,把养鱼、养猪、养鸭结合起来,形成生态链和食物链,还把近海边淤泥深厚的土地改种甘蔗,农民在地上得到了较好的回报。但在计划经济,“以粮为纲”的年代,做成这些事情也并非容易,尤其在领导班子内部也经常争论不休。除了土地改制的争论,还有农民搞副业问题的争论,村办来料加工企业的争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