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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伤人案开庭 怎么赔偿怎么判决

老虎伤人案开庭 怎么赔偿怎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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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伤人案开庭 怎么赔偿怎么判决

12月19日,八达岭老虎伤人案开庭。庭审中,被告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称,动物园在此事件中无过错,且履行了提示、告知、警示等义务,尽到了管理职责。

“被告提供的猛兽区‘自驾游’项目是违法经营,项目设计存在缺陷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庭上,原告提出,园方仅看中商业利益,漠视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游客安保制度极度缺失,无应急预案且没有及时有效救助。

2016年7月23日,赵女士一家三口和母亲到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东北虎园内自驾游览,游览至东北虎园出口附近时,赵女士从副驾驶下车,从车头绕到驾驶室旁边位置。

随后,赵女士被老虎咬住背部拖行到不远处的山坡平台处,其母亲下车救助也遭老虎袭击。这场事故导致赵女士被咬伤,其母亲被咬死。事后,延庆区政府责令动物园停业整顿。

事发一月后,延庆区政府调查结果显示,赵女士未遵守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被虎攻击受伤;其母救女心切未遵守规定,被虎攻击死亡。该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由于双方未对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赵女士将园方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共计近156万元。2016年11月15日,北京市延庆区法院受理此案。

赵女士所主张的赔偿金数额较受理时有所变动,庭审时,赵女士一方要求园方赔偿因其母亲死亡产生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149万余元,以及赵女士后续医疗整形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69万余元。

开庭前夕,赵女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自己并不在意赔偿金额多少,“不管赔多赔少,我都失去了母亲,更不是外人说的那样,靠母亲讹钱”。

本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