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仁风获国家赔偿172万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规定作出的。2015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为242.3元,钱仁风被侵犯人身自由5051天,应支付其赔偿金1223857.3元。最高人民法院在每年国家统计局公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额以后,都会确定每年的具体每日赔偿金标准。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这部分赔偿是法定的,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计算。
此外,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国家机关的侵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抚慰金。钱仁风因无罪而被长期羁押,其身体和精神承受了巨大压力,其工作、生活受到了实际影响,应当认定精神损害后果严重。从其被判处刑期、被侵犯人身自由的期限、社会影响等各方面综合考量,支付赔偿请求人钱仁风精神抚慰金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