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本题按照发生额的60%和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两者之间取小数原则税前扣除。
(1)发生额的60%应为950*60%=570元,
(2)当年收入的0.5% 应为73000*0.5%=365元。
二者取小者为可以抵扣的金额,所以365元为全可以抵扣的金额,所得税调增额为950-365=585元。
企业应当合理的测算业务招待费的预计金额,合理的控制,这样才不会调增企业所得税额。
拓展资料:
根据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所以公司在每个部门支出的业务招待费都应该计入到管理费用中,二级科目一定要设置成招待费,因为税法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有特殊规定,每个部门的业务招待费,到年终汇算清缴都要进行调整的。
问: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为多少?请举例说明一下。
答: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股权投资业务企业分回的股息、红利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作为收入计算基数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3条《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
案例:(1)假设A企业2014年全年收入额为1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0元,问企业纳税调整金额多少?
(2)假设B企业2014年全年收入额为1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000元,问企业纳税调整金额多少?
答案:(1)
A企业收入限定标准=10
万元×5‰=500元
A企业业务招待费限定标准=300
元×60%=180元
A企业纳税调整增加金额=300元-180元=120元。
(2)
B企业收入限定标准=
10
万元×5‰=500元
B企业业务招待费限定标准=1000
元×60%=600元
B企业纳税调整增加金额=1000元-500元=500元。
所得税核算中,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