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级外交关系是什么意思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代办,又称常任代办,是最低一级外交代表,由一国外交部长向另一国外交部长派遣,而大使、公使则由国家元首向驻在国元首派遣,因而所享受的礼遇低于大使、公使,但所享受的外交特权和豁免与大使、公使相同。如两国长期保持代办级的外交关系,则表明双方的外交关系是不完全的。代办的“代”字不意味大使、公使的代理人,原词也无此含意。临时代办的“代”字才真正具有代理的含意。
两个国家之间如果长期处于代办级的外交关系,则表明双方的外交关系是不完全的。例如,我国同英国、荷兰两国,曾在十几年的时间里只互派代办。直到1972年,这两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后,外交关系才升为大使级,1981年由于荷兰向台湾出售海军潜艇,破坏了两国关系升格的原则,中荷的外交关系又一度降为代办处级。
正式的外交关系。(大使级)
②不完全外交关系。(代办级)
③非正式的外交关系。(联络处)
代办级应该是指两国还没有正式建交,由代办担任驻该国的最高代表,权限有限
外交关系主要有以下分类:
①正式的外交关系。以双方互派常驻使节为特征。(大使级)
②不完全外交关系。指双方长期保持互派代办的关系。(代办级)
③非正式的外交关系。指双方通过正式外交代表机构以外的渠道保持外交接触。(联络处)
另:代办
来自法文“Chargé d'affaires”,原意为大使或公使不在任所时临时负责外交事务的外交代表,后在维也纳会议中被规定为等级最低的外交代表。相当于一国外交部向另一国外交部派出的使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