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司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一、 广州 公司法人变更 需要什么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内资) 公司变更 (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由新任或原法定代表人签名);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
3、经办人 身份证 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 代理 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 营业执照 (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 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
5、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法定代表人信息;(在申请表内填写,便于登记机关信息采集)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1份);
8、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变动的需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原件1份)
二、具体程序耗时
1、带齐资料到 公司注册 地所 管辖 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 法人代表 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 股权转让 的 个人所得税 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 公司法 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三、公司为何要变更法人
一般情况下,公司变更法人,是为了公司的发展经营壮大,公司法人要变更的,是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
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 经营范围 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 债权债务 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民法通则第44条第1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
1、为了合并
这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集合为一个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的合并是法人集中资金,扩大实力,增加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由于合并不需经过法定 清算 程序,比之解散原法人,成立新法人,手续更为简便,操作成本也更低廉。法人合并,有新设式合并和吸收式合并两种方式。新设式合并也称创设式合并,是两个以上的法人归并为一个新法人,原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吸收式合并也称吞并式合并,是一个法人吸收被合并的其他法人,合并后只有一个法人存续,被吸收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法人合并时,应有法人意思机关韵合并决定和合并各方缔结的合并 合同 。为保障各合并法人的 债权人 的利益,法人应在合并前将合并决定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如要求清偿 债务 或提供担保的,作为 债务人 的法人应照办。否则,法人不得合并。
2、为了分立
法人的分立是指一个法人分为两个以上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分立是调整经营规模,分散风险的重要手段。法人分立也不需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所以有与法人合并同样的优点。法人分立,有新设式分立和存续式分立两种分立方式。新设式分立也称创设式分立,指解散原法人,分立为两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存续式分立也称派生式分立,指原法人存续,分出部分财产设立一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法人分立的程序与法人合并程序基本相同,需要有分立的决定、债务分配合同,对债权人发出分立通知并根据债权人请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综上所述,不管是在广州还是其他地方的公司,想要变更公司的法人,需要准备必要的文件资料,并按照规定流程办理相应的程序,总体来说整个办理过程是比较复杂的,当然也可以交给一些专业代办的公司去办理,但一定要是正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