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砍人事件你怎么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8月27日晚,江苏昆山市震川路发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造成一死一伤。现场视频显示,一辆宝马车在抢道时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纠纷,双方争执时宝马车司机刘某龙从车上拿下一把砍刀对电动车车主于某某进行挥砍,途中砍刀不慎掉落,遂被电动车车主捡起,反将宝马司机砍伤。
随着视频被大量转发,昆山男子持刀欲砍人却遭“反杀”一事持续发酵。28日晚,昆山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经初步调查,两名伤者在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因行车问题引发口角导致冲突。冲突中双方受伤,刘某龙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某某没有生命危险。据悉,死者刘某龙曾因持刀伤人、寻衅滋事、盗窃、敲诈多次入狱。
28日晚间,@昆山公安 发布通报,29日,@江苏检察在线、@最高人民检察院 先后通报称:昆山检察院已已介入,经初步调查,当晚21时许,犯罪嫌疑人于某在昆山市震川路顺帆路交叉口附近和被害人刘某因交通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升级为持刀伤害,致使被害人死亡。
现实版“反杀”悲剧上演,网络舆论场上,对这位“宝马男”(“花臂男”、“纹身龙哥”)的评价并不是同情,取而代之的是一致的嘲讽和批判,有人甚至戏称其为“史上最悲催的恶霸”,“真给黑社会丢脸”,网民大呼“解气”、“活该”、“死有余辜”的言论占据上风,这一网络现象有悖“死者为大”的传统伦理,但背后却蕴含了公众对地痞恶霸长期的憎恶愤慨和对社会不安全因素的深刻焦虑。
网络民意一边倒趋势明显,绝大多数认为“反杀”系“正当防卫”。无论是这则新闻曝出后的热门跟评,还是个别媒体发起的互动投票,大部分网民都在强调电动车主行为的正当性,以及对宝马男所代表的恶霸势力的厌恶感。
在@头条新闻 就该事件发起的投票中,约有40万人认为当时情势危急,电动车主的行为可以理解,5万人认为电动车主的行为系防卫过当,反过来“追杀”超出了防卫需求,4千人认为电动车主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网民的思维或是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导致的结果,如若自己在下班途中遇到了麻烦,而且这种麻烦会威胁生命,自己会采取何种自卫手段?脑中会作出何种反应?由此引发该事件衍生出的社会之问——危机关头,民众能否合理地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
刑法专家发声:应精准判断致命伤害所在,构成特殊防卫的可能性高。刑法专家邓学平律师认为,判断是否正当防卫,要看致命伤是前5刀还是后2刀。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认为,电动车主构成了特殊防卫,无需负刑责,“面对攻击性特别强的情况,他担心反扑,所以反击比较严厉。这样的做法有一定的合理性。”
舆情发酵过程中也呈现出一定的偏移,针对宝马男的网络“扒皮运动”随即展开。或许是为了增添事件的戏剧成分,网民对宝马男“生前履历”的挖掘颇有兴趣,无意中展现出一个具有多面性的“宝马男”。
有媒体报道他曾因举报贩毒而荣获见义勇为证书和警方奖励,但很快,这点光辉事迹就被其将近半辈子的牢狱经历所掩盖。
纹身、彪悍、滋事……符合民众对黑恶势力的刻板印象,叫好声中饱含民众的朴素情感。日前,济南市公安局在列举黑社会认定标准时提及“佩戴夸张金银饰品炫耀的人员和以凶兽文身等彪悍、跋扈人员从事违法活动”,这一标准契合了普通民众的刻板认知,结合宝马男的外形和当晚的霸道表现,网民自然容易产生这方面联想,以至于有传言称“宝马男系涉黑性质团伙天安社成员”,围绕此人的诸多质疑和非议,以及对此案判定为正当防卫的迫切期待,让人不由地联想到姜文导演的新片《邪不压正》,片名恰恰反映了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愿景。
事件的最终落脚点:以日趋完善的法律使社会秩序更加和谐。该事件引发的强烈反响,凸显出民众的隐忧和不安感,加之关联此前的“霸座男”、“强奸男”等等,网民会担忧社会规范对“破坏分子”的约束力下降,以至于更多离奇的越轨行为接踵而来,最终威胁到民众的正常生活。
普通民众仍然寄希望于社会制度和法律规则的完善,期待社会规范能够对邪恶势力产生震慑,真正形成一道安心网,保障社会的良性运转。而此事件的最终价值,正是推动对“正当防卫”认定标准的完善,起到良好的法律示范作用,能为百姓应对安全风险提供有力的参考。
谢邀。对于昆山砍人事件,大多数人都在争论电瓶车主是不是属于正当防卫。很遗憾,从法律上来讲,在宝马车主刀掉在地上被电瓶车主捡起时一切都逆转了……这时候宝马车主对电瓶车主已经不具备现实紧迫的危险,而电瓶车主却持刀砍死宝马车主,单从法律上讲不具备正当防卫的条件,最好的结果也就是一个防卫过当。
法律是理性的,虽然有时候理性到常人难以接受。
这个事发地点在我公司旁边一个路口。作为公民我们不乱传播,只希望法律能给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听说本地的公众号和贴子又莫名被有关部门删掉了,话不敢多说,只希望能公平给社会一个交代,而不是黑暗,希望外地ip的能多关注这事,那么迫于社会舆论,法院一定不敢出现舞弊等行为
不论是不是正当防卫,我都支持白衣侠的行为!其实昆山这件事情打架的两个人当时是更难把握好尺度的,真正可以控制或者减轻事件造成成的后果的是纹身男的两个朋友,纹身男喝醉酒,情绪激动,白衣侠突招横祸一时无法判断,纹身男两个朋友毕竟旁观者头脑比较清醒,又是纹身男的朋友,比较好介入事件,可是,两个朋友的不作为让事件无法挽回!
1.若不是急着投胎不强换车道,没事!
2.右转时若与大车距离远一点切换车道成功,小车与大车贴近不好开车门出不来,没事!
3.本来小车上的人把白衣男的自行车挪到人行道,不管之前是否有碰刮或争执,不影响各自归家,无事。
4.刚开始时小车上的人还是有阻档自己人的,挥拳者若不是喝大了就是平时野蛮惯了,无事变有事。
5.轮流群殴一个大男人,白衣男也忍了,本无事,去拿刀后性质就变了。
6.好吧,你拿刀威风了一把,本应也还算小事,小事化无嘛。可你不该用刀死揍对方还把自己的刀砸丢了,自找死!
7.被抢了刀受伤后能及时"诈死"不逞强或远跑,或许不再激怒白衣男,你好死不死还往小车跑,再拿凶器?肯定不能如你愿!
8."龙哥"自挥刀后,自家人都躲得远远的,或许感觉到已无法阻止进入疯癫的"龙哥",所以刀被对方夺后也无人帮"龙哥"阻挡白衣男。
总结:不作死不会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