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经贸委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根据工作需要,我委拟在广州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主任科员以下职务的公务员若干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调的职位及条件
选调的人员须具有公务员身份,年龄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分别:
1、资源综合利用处工作人员,要求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熟悉电力行业或电力相关专业毕业优先考虑,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2、综合处工作人员,要求具有普通高等院校中文、法律、政治学或社会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有从事机关文稿写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
3、技术进步处工作人员,要求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熟悉企业生产流程、产品研发、中试及产业化过程者优先考虑,具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4、经济运行处、物流发展处等处室工作人员,要求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具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企业运作和经济管理的优先考虑。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06年8月1日至8月10日。
2、报名地点: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人事培训处(市府前路市府大院综合楼609室,联系电话:、)。
3、 报名材料(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
(1)报名登记表;
(2)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户口本和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4)彩色二寸近照1张。
三、办理程序
1、经初审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本人前来面试和测试;
2、确定入围人员,并安排到指定市一人民医院体检;
3、确定考察对象,到所在单位进行考察;
4、确定选调人选,与人选所在单位商调;
5、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办理转任手续。
广州市经贸委人事培训处
200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