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通的积分兑换的详细规则有那些?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一)积分计算方法
全球通客户积分由消费积分、在网积分、信用积分、数据业务积分、奖励积分5部分组成。 消费积分客户按时交纳话费,每1元积1分,不足1元部分不积分(不含代收信息费和违约金)。在网积分根据客户连续在网时间积分。 在网时间 在网时间积分 0-12个月 0分 13-24个月 当月消费积分的10% 25-36个月 当月消费积分的20% 37-48个月 当月消费积分的30% 49-60个月 当月消费积分的40% 61个月以上 当月消费积分的50% 信用积分根据客户连续按时交费的信用记录积分。条件 信用积分 连续按时缴费<6个月 0分 连续按时缴费≥6个月 当月消费积分的10% 数据业务积分数据业务除了计入消费积分,若客户当月数据业务消费达到一定额度,当月还有固定量的数据业务积分。数据业务包括:点对点短信、WAP、GPRS、移动梦网(通信费)、移动秘书、彩信等。条件 数据业务积分 当月数据业务通信费消费<10元 0分 当月数据业务通信费消费≥10元 30分 奖励积分是由北京移动根据业务要求单独制定的优惠积分。
(二)相关概念
价值积分价值积分=消费积分+在网积分+信用积分+数据业务积分本年的价值积分是评定次年俱乐部会员身份的依据。 年度积分年度积分=价值积分+奖励积分是当年客户得到的所有积分总和。 已兑换积分积分有效期内已用于兑换的积分。 回馈积分回馈积分=价值积分+奖励积分回馈积分是可用于兑换的积分余额。 回馈积分总额各年度回馈积分的总和,它是客户积分消费的最大值。
(三)业务规则
积分以手机号码为单位计算。 积分按月进行计算。 积分消费时,系统优先从最早年份的可兑换积分中扣除。 当年得到的积分可使用到第3年12月31日24:00。例如:2003年的积分可使用到2005年12月31日。 当年得到的积分如果未在有效期内用尽,则系统自动在第4年1月1日对剩余积分做清零处理。例如:2003年的积分在2006年1月1日清零。 在网积分、信用积分是取整后的值。 客户办理过户后,原客户的回报积分总额一次性转入新客户名下。 欠停客户即使交清欠费也不计算该月积分。
积分的查询
短信查询和兑换发送“JF”到1861,系统将以短信形式告知您回报积分总额。如果您的回报积分总额达到兑换标准,系统还将告知您可兑换的礼品并引导您进行兑换。 网站查询和兑换登陆北京移动网站
可查询回报积分、得分记录、消费记录,也可以申请进行积分兑换。 1860/1861自助语音系统、营业厅可以查询积分。
全球通积分礼品的兑换
需要登录中国移动积分商城查看可以根据需要兑换话费或者移动自有业务或兑换实物输入手机号码密码登录后根据积分选择对应商品填写相应的收货信息 通常5-10个工作日会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