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措施具体是什么意思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一般情况下能够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国家机关是公安机关,但是在特殊情况下,监察机关也享有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权力,也就是留置措施。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留置措施具体是什么意思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留置措施是以前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所并没有采用的惯常措施,是涉及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1、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转移、篡改、毁灭证据的;
(3)故意拖延或者拒绝提供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有关材料和其他必要情况的;
(4)在调查期间变卖、转移涉嫌财物的;
(5)拒绝就监察机关所提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的;
(6)拒不执行监察决定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监察建议的;
(7)有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2、泄露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申诉人、控告人、检举人或者监察人员进行报复陷害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监察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监察机关留置措施其实就是限制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将其限制在特定的场所,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留置措施具体是什么意思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