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普爱思郎平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郎平不管是作为球员,还是担当教练,都曾数次将中国女排带上荣誉的巅峰,近一年来郎平因为身体原因,已经暂时退出了一线指挥,现在主要由安家杰临时接替,但安家杰带队的能力确实不怎么样,接连丢了好几个冠军,如果大冠军杯不是郎平幕后指挥的话,估计中国女排又要再丢一冠。
但让人最担心的事又出现了,继刘国梁跌下神坛后,郎平也未能幸免。近日,莎普爱思滴眼液被曝出问题,而郎平作为该产品的代言人,一时间受到了很多人的质疑,这也让郎平站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这几年来,长期有明星因为涉及虚假代言而受到人们的指责,确实作为公众人物理应看清所代言的产品,但让人可悲的是,一些流量明星所受到的影响微乎其微,反倒是郎平受到了被逼道歉,甚至还被要求让出中国女排主教练的位置。
郎平的能力不会有人质疑,但这件事有可能将影响她在中国女排的发展,回想当年郎平担任美国女排的主教练,并率队获得了奥运会银牌,这在当时就引起了很大的争论,更有人直接辱骂郎平,这么多年过去了,郎平带领中国女排又重回了世界之巅,但依然未能逃脱被骂的命运,这真是让人可悲。
明年的女排世锦赛,郎平是否会回到一线指挥还是个问题,如果郎平继续退出一线,那中国女排在安家杰的带领下能够取得怎样的成绩,确实让人担忧,这次危机不知郎平该如何度过。
如果莎普爱思是完全合法生产的产品,并且获得了食药局授予的产品条码。在广告宣传过程中,沒有肆意夸大疗效,与说明书严重不符,那就不属于非法代理。莎普爱思从产品定型到食药局审批核准过程,如果一切程序,技术资料,理化指标都有根有据,符合正常审批申报程序,那食药局你也是要承担责任的。郎平做为一个局外人,莎普爱思有药准号,有国条码,有生产许可证,她在产品完全合法的情况下,做了广告代言人,不知哪儿错了?而且是无须承担任何责任的。承担责任的只有两个部门,一是生产厂家,二是食药局。生产厂家要承担信誉或欺骗患者的责任。食药局要承担审核把关不严的失职责任。郎平在做为广告代言人过程中,是没有问题的,也是无须向谁道欠的。
明星代言不合格产品屡有发生,执法部门按法律法规处理,应该“对事不对人”,只要应对此事应负责任的,肯定要得到相应的处罚,只因郎平是名人,把她单拿出来说罢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国家有贡献的犯错人能“功过相抵”吗?法律法规是制约每一个人的,如法律法规不严格执行岂不乱了?错了就应该接受处罚,名人更应该站出来道歉!
郎平作为国人最喜爱的女排运动员和女排教练,为中国争得了无数荣誉。这次陷入莎普爱思广告风波,令人遗憾。
“莎普爱思”生产企业是一家有规模有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其主打产品“莎普爱思”也早已通过了食品医药监管部门的审核并批量上市,郎平作为该药品的广告代理人,在了解了该药品各项审批手续齐全后代为广告,从法律上讲是不须承担责任的。
广告广告,广而告之。而要收到最好的广告宣传效果,请明星名人代言是最通用最常见的办法,要的就是明星名人的轰动效应。而作为明星名人,只要事先了解了受代理品牌产品符合法定程序条件等各项要求,一般代理人不予承担因代理产品的问题而产生负面效应的责任。
但是,由于消费者很多是出于对广告代言人的喜爱和信任而购买了该代言人代言的产品,当产品实效与宣传严重不符后,消费者责备的就不只是该产品,还有代言人。尽管代言人从法律上讲没有责任,但从道义上讲还是有责任的,名誉上遭到毁损也是必然的。
鉴于此,即使郎平不一定非要对公众公开道歉,但也应吸取教训,杜绝此类事情再度发生。
郎平是否感到羞愧,这是她个人问题,除了她和她最亲近的人,比如家人和亲朋好友之外,旁人不可能知道。至于郎平是否应该道歉,倒是可以探讨一下。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莎普爱思虚假广告虽然还没有最终在法律上定性,但据现在的信息来看,基本上没跑。先是央视财经爆料,莎普爱思旗下的主打产品滴眼液广告有误导消费者之嫌,所谓治疗白内障纯属子虚乌有。随后中华医学会的权威眼科专家也出来表示,莎普爱思滴眼液对白内障不仅没有治疗效果,还有可能导致延误治疗。
更加耐人寻味的是,近期国家食检总局正式公开介入了此事,明确要求浙江省食药监局督促莎普爱思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实验。说实话,这一点特别令人费解,这么一件与千万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密切相关的产品,居然连临床有效性试验都没有做,就敢堂而皇之地上市销售,而且涉嫌欺诈消费者,销售额达75亿人民币之巨?!我们不由得纳闷和气愤,这么一款明显违法的产品,是如何通过层层监管,顺利拿到各种批文和证书的呢?
至于郎平,按道理确实有一定责任,虽然不是主要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郎平可能是无心之失,甚至也是受害者。但无心之失也是失,确实有很多消费者是相信郎平才上当的。
这件事已经对郎平的声誉造成了不小的损害,按说睿智的郎平应该选择公开道歉,虽然这是道德层面的事,并不具备强迫性。郎平之所以到现在还没有道歉,也许是想等此事最终定性吧。就让我们耐心等待下文吧。
郎平作为公众人物。出现这种事情,难免受到民众遣责。但明星代言。只会查看她所代言产品的全部证件手续。但给这莎普爱思发证的所有部门。他们是怎样监督管理的。又是在那种情况下给他们办证的。普通老百姓的损失。受害又该谁负责。这些有关部门该负怎样的责任。试目以待。
郎平为什么要为代言莎普爱思滴眼液道歉呢?代言莎普爱思前该产品已经国家食药监局核准,取得生产许可证,一切证照齐全,而且生产莎普爱司的企业是上市公司,该产品的生产运营合规合法,朗平只是做了行销过程中的广告宣传而已,而且该广告都是经过有关部门核准的,现在出了虚假宣传要朗平道歉这不是欺人吗?该道歉的是政府相关部门和生产企业,一些无知网民一天尽干些他ma的扯蛋事,闲着无聊尽生事。
广告代言人,明星代言人,被邀打广告,早己出了不少问题,我从不观注广告,更不相信广告,包括明星,巨星们的代言广告,看到就烦心,甚致反感!因為它有太多的不真实,太多的误导,引不起我半点的消费欲望。人们对繁多的广告之这种心态,据了解已为数不少!我希望明星们远离广告,干好你的专业,別为了那点钱毁了自己的形象!也坑害了百姓。特别是药品,食品,去相信科技资料才可靠!千万別相信动听的广告词!老郎应引以為戒,彻底收手,改了就好!若是明星们实在有兴趣,可多打些公益宣传广告,那才更有意义!
明星名人就不应该做商业广告,专心做好自己分内的事儿比什么不好,别整那么多商业广告,惹麻烦不说,败坏了个人人品是小,损害了消费者是大,濡沫了国格则无法挽回。
可能郎平自己会感觉很冤,但其实早在她代言钙片广告的时候,在这方面出事就已经有预兆了。应该还得是七八年前吧,我就撰文批评过这种现象,原因就是,任何商业广告,无论怎样,多少都有适当夸大的因素,要不怎么总说以实物为准呢。
尤其是明星,正经自己的专业还忙不过来呢,哪有功夫还后期跟进质量抽检,没可能的。可惜的是,这篇文章石沉大海,也没引起过多的重视,倒是喷子们汹涌而来。
所以,郎平代言的广告产品出问题,一点都不冤枉,都是自己作的并没人逼你。代言,总不能白不呲咧的吧,商业代言不同公益代言,利益等值或者超值交换是一定的。那么,从商业角度分析,商业利润中,除了成本之外,很大部分都要付给代言,这样的话,明星代言也是企业获利的既得人,企业健康发展都受益,企业出问题,同样也没办法置身事外,她当然也要为消费者负责。
获利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是并存的,明星名人尤其应该谨慎。也不是明星不能代言,公益广告不行吗,不拿钱不要钱付出点不行吗,国家和百姓,给了你那么多,合着光是仅凭自己努力的吗,不是,难道就没有点感恩的心吗。
凡是明星代言,一律都不要买。不孕不育,股票金融,衣服鞋袜,食品药品,汽车房产,先不说是不是价格是否虚高是否靠谱,说白了,明星名人代言,有没有时间为自己代言的项目和产品负责,有没有时间长期跟进,如果不能专心参与管理,参与负责,最好是不要代言商业广告。
新时期下的核心价值观,很多明星名人以往的代言,未必适合当下。之前,魏纪中老先生就说过,一直支持女排有更年轻的主教练出来掌印,结果总被一些喷子喷。老先生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国家资源就不应该是个体敛财的来源。
人都是会变的,以往的光环只能代表从前并不能代表现在和将来。我赞成这种看法,那么大的国家,怎么可能就只有一个人适合带领女排,暂时性的牺牲一些成绩,换来更健康更长久的发现,不比水插不进,针泼不入的要强吗。
辛苦,谁不辛苦,谁不是夏练三伏冬练三九的,是个普通人都一样,每天的辛苦和付出并不比明星名人差,甚至更辛苦。身体不好就治疗身体,身体不好还代言商业广告,别整这些没用的,道不道歉的,看着办吧……
代言人不可能详尽了解他所代言的产品。郎平的代言只是商业广告的一部份。具体到产品犹其是药品由于临床,疗效,产品成份的动物试验,药监部门审批诸多方面问题绝不可能由一个产品代言人承担产品伤害后的法律责任。郎平除了排球外与普通人无异。这就如同佳能产品质量问题从沒人找到成龙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