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平代言的莎普爱思陷入危机,你认为她应该公开道歉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最近喧嚣尘上的郎平代言莎普爱思滴眼液涉嫌虚假宣传的新闻十分火爆。单看媒体报道,再加上这是关乎到使用人健康的药品广告,如果出了问题,代言人确实难辞其咎。至于郎平是否会公开道歉,我认为没有什么可怀疑的,如果她还是那个“铁榔头”的话。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件事情是不是应该把矛头全部指向郎平。作为国家准字号的药品,莎普爱思滴眼液的研发、审查、推广应该都有着严格的把关。那些相关负责人是不是更应该站出来道歉?
国家准字号+名人效应+央视广告,认真计较起来,究竟谁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呢?功不抵过,过不掩功作为中国体育届的功勋人物,郎平的荣誉可谓个个耀眼:世界女排“三大主攻手”、世界女子排球锦标赛“MVP”、全国“三八红旗手”、“世界最佳教练”、入选排球名人堂。2015年率领中国女排夺得女排世界杯冠军,并直接晋级2016年里约奥运会。
这里就不再一一列举,这些只能证明郎平确实为国家做出了突出贡献。但是,功不掩过。选择代言药品类广告,确实应该慎之又慎。莎普爱思眼药水一年卖出去7.5个亿,郎平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其号召力可见一斑。
毋庸置疑,药品类广告应为虚假宣传造成的伤害也是巨大的。拿了代言费当然要负责,无论中间存在什么样的隐情,都不用再讲了。错了就是错了。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广告法》类似明星广告代言涉嫌虚假宣传的例子并不鲜见,消费者为什么吃这一套呢?这个问题我只能代表我自己谈一谈。首先是看平台,个人看广告一般比较信赖央视等主流媒体,主观上认为它们的审查相对严格。此次是看相关认证和准字号,毕竟我们一般人没有能力鉴定和鉴别真假,专业机构的认证应该更可信。再次才是看代言人,如果代言人充满正能量,没有负面新闻,而且属于让我容易信任的类型,可以增加对产品的信任权重。这只是我个人的行为习惯,可能了代表一部分消费者。
现实生活中,对于药品和食品类产品我不会因为某个产品铺天盖地的宣传或者某位明星的代言而轻易选择购买和使用。(个人认为,广告越多,产品本身越需要追加额外投资,最终埋单的还是消费者)反而一些并不需要广告而且价格亲民的产品质量更好。像一些大宝类的产品,真的是谁用谁知道。(为避免广告,不再一一列举)冷静理智的分析对待,只选对的不选贵的。总结:郎平需要为自己的错误埋单,需要向公众道歉。但道歉的不应该只是郎平一个人。最后,希望我们广大消费者擦亮眼睛,理性消费,不要再为某些虚假宣传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