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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诚事件的事件回顾

陈光诚事件的事件回顾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陈光诚事件的事件回顾

2004年7月9日,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临发〔2004〕18号)《关于加强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是临沂计生运动的发端和“法律”依据。

2004年年底,临沂市某些地区在计生工作中有暴力现象。

2005年2月14日,临沂市政府再次印发红头文件,大意是过高地估计了百姓的素质,依法办事不行,必须采用更强硬的传统手段。

2005年3月开始,临沂市三区九县开展大面积暴力计生运动。

2005年4月中旬,陈光诚、袁伟静夫妇开始对此进行调查。

2005年5月22日至25日,在陈光诚的带领下,公民维权网站站长李健对临沂市的部分地区进行了实地调查走访。

2005年6月10日,公民维权网发布关于山东省临沂市暴力计生事件的调查报告,在互联网上引起反响。

2005年6月21日,在陈光诚的带领下,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江天勇律师、李和平律师再次进入临沂进行调查,并提供法律援助。

2005年8月中旬,滕彪博士、郭玉闪、涂毕声与陈光诚从北京赴临沂沂南县、费县、兰山区、蒙阴县等地进行调查和提供法律援助。

2005年8月下旬,郭玉闪、涂毕声写出临沂计生调查手记和相关文章。

2005年8月11日以后,陈光诚夫妇在家中被监视居住。

2005年8月25日,陈光诚逃往上海,并辗转来到北京。

2005年9月初,国家计生委一名官员会同省、市、县计生官员在临沂进行调查。

2005年9月6日下午,陈光诚在北京朋友家中被自称是山东省公安人员的六人带走。

2005年9月7日晚8点,陈光诚回到家中,被限制自由。

2005年9月19日,国家计生委新闻发言人、政法司司长于学军就临沂计划生育有关情况的初步调查结果发表谈话,指出临沂市个别县乡有关人员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违法行政、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并称,有关责任人已被免职、被拘留或立案侦查。临沂计生野蛮执法行为停止。

2011年10月12日,环球时报刊登评论员单仁平《不应将陈光诚事件意识形态化》,文章指出:

山东临沂盲人陈光诚的情况在社会上受到大量议论,传言很多。有关陈当前是否受到“软禁”,以及对他的监视居住是否合法,议论的角度和出发点尤其多。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临沂市的有关部门应当向外界提供足够的信息,使各种议论找到与事实一致的方向。

外界怀疑陈光诚事件的处理过程达不到严格的法律及人权标准,这种怀疑不能说毫无基础。中国的计划生育是在广大农村居民有一定抵触情绪的环境下推进的,它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但它的基层展开过程显然伴随了一些违背当事人意愿的强制性措施。可以相信,陈光诚所处的计划生育环境,是中国这个对民族进步有功,但却很复杂大环境的一部分。

如果以严格的现代标准看中国农村的小环境,批评并追究它,在舆论上很容易获得成功,但它同样很容易与基层的现实脱节,在那个小环境中制造出麻烦与冲突。在这里国家大政治及意识形态的渗入因素很小,发挥作用的更多是当地群众的文化面貌、基层官员的处事水平等。

西方媒体和人权组织对陈光诚事件的大量介入,是将国际人权观念一下子深入到陈光诚所处的中国农村环境中。他们制造的压力是那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地方很难承受的,当地的反应出现某种过激,与其说是一种精心的组织,不如说是在不知怎样应对情况下的天然反应。

当事情闹大了之后,媒体与支持陈光诚的人越来越浩然正气,基层政府处理起来却越来越难。现在陈光诚事件被夸大成了“中国人权的一面镜子”,看来需要有更有经验的部门帮助解开这个疙瘩。

陈光诚的思想意识跳出了基层农村环境,对每一个自己认为违法的现象采取不妥协态度,他与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冲突是必然的。这会带来一定的个人人生曲折,但通常来说,他未必就总是遭遇失败。在陈光诚选择维权的早前几年,他曾成功地推动当局修改了多项不合理政策。

后来的事情变复杂了,这当中包括中国当前的上访合法、但上访量需要控制的困境,以及一些要求看上去合理、但基层现实又做不到的困境。当陈光诚和支持他的人不顾一切追求那个“理想状态”时,对当地社会秩序形成法律法规无法接受的干扰,也是有可能的。

最重要的或许是,将陈光诚事件去意识形态化,让它从媒体和人权组织的高度关注下走出来,对它的解决会轻松、自然得多,它有可能被进一步复杂化,产生横向负面效应的预期压力也会小得多。

中国有些地方的基层人权毫无疑问没有达到理想标准,对它做突击运动式的改善不会产生真正的效果,它只能是中国社会全面发展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