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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级别划分

国家公务员级别划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国家公务员级别划分

1、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1)国家级正职:一级

2)国家级副职:二级至四级

3)省部级正职:四级至八级

4)省部级副职:六级至十级

5)厅局级正职:八级至十三级

6)厅局级副职:十级至十五级

7)县处级正职:十二级至十八级

8)县处级副职:十四级至二十级

9)乡科级正职:十六级至二十二级

10)乡科级副职:十七级至二十四级

11)股所级正职:十八级至二十六级

12)股所级副职:十九级至二十七级

2、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1)巡视员:八级至十三级;(相当于正厅局级)

2)副巡视员:十级至十五级;

3)调研员:十二级至十八级;(相当于正县处级)

4)副调研员:十四级至二十级;

5)主任科员:十六级至二十二级;(相当于正乡科级)

6)副主任科员:十七级至二十四级;

7)科员:十八级至二十六级;(相当于正村股级)

8)办事员:十九级至二十七级

3、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分为十一个层次。通用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一级总监、二级总监、一级高级主管、二级高级主管、三级高级主管、四级高级主管、一级主管、二级主管、三级主管、四级主管、专业技术员。

4、行政执法类公务员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分为十一个层次。通用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督办、一级高级主办、二级高级主办、三级高级主办、四级高级主办、一级主办、二级主办、三级主办、四级主办、一级行政执法员、二级行政执法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