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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肺结核病因

妊娠合并肺结核病因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妊娠合并肺结核病因

一、发病原因孕产期的以下情况均有利于结核菌在肺内生长、繁殖,为肺结核病发生及恶化奠定了基础。

1、自主神经调节失调,体内内分泌及代谢功能紊乱,机体免疫力降低;加之卵巢激素增加,肺呈充血状态。

2、甲状腺功能亢进,代谢率增加,能耗增加。

3、血液中胆固醇增高等。妊娠期:使机体内结核菌易于由淋巴系统扩散至血液循环,而引起结核播散,导致妊娠期和产褥期合并肺结核患者同时伴有肺外结核。

1、肾上腺皮质激素分泌显著增多,从妊娠第12周即高于未孕者。

2、分娩时可增加3倍。

3、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T淋巴活性降低。

二、发病机制结核菌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播。飞沫传播是肺结核最重要的传播途径。传染源主要是排菌的肺结核病人的痰。传染的次要途径是经消化道进入体内,此外还可经皮肤传播。肺内的原发感染灶多发生于肺中、下段,既可通过巨噬细胞经淋巴扩散,亦可经血液系统播散至全身。在免疫受损或有其他疾病的宿主可产生低热、咳嗽、胸痛、体重减轻等症状。

1~3个月后宿主可发生免疫反应,肺或其他处的原发灶愈合、吸收、纤维化、钙化发生,病变愈合,但此后结核杆菌仍可在体内存活多年,在宿主免疫力低下时,结核杆菌又可活动,病变再转为活跃。

结核菌侵入人体后引起炎症反应,细菌与人体抵抗力之间的较量互有消长,病变过程复杂,但其基本病变主要有渗出、增生、变质。妊娠期,若发生结核血行播散,可引起胎盘感染,导致胎儿先天性结核感染的发生。

1、妊娠对肺结核的影响有关妊娠对结核影响的看法已有过数次改变。1、最初认为妊娠有利于肺结核,因为子宫增大,横膈上升,压迫胸腔有利于空洞愈合,结核预后改善。

2、19世纪的研究认为妊娠对肺结核有不利的影响,孕期结核病随妊娠的进展而加重。

3、至1953年,通过对妊娠与未孕同龄妇女的对照研究,看到妊娠及分娩对结核无不利的影响,妊娠不改变结核病的性质及预后。

4、有报道认为孕期淋巴结核易活动,已愈合的肺或肺外结核,孕期均有发展为活动结核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