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发票中奖金额最大为多少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地税发票中奖金额最大为60万元(税前)
有奖发票每月摇奖1期,每年共摇奖12期。每期设置5个奖项,奖金为190万元。其中:一等奖1个,奖励人民币60万元(现金,税前,下同);二等奖3个,各奖励人民币20万元;三等奖5个,各奖励人民币10万元;四等奖10个,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五等奖20个,各奖励人民币5千元。
地方税务局在月度终了后10日内,使用摇奖系统公开进行有奖发票摇奖,并由公证部门进行现场公证。中奖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在摇奖现场当场公布,由市地方税务局在地税网站和公共媒体上发布中奖通告。
有奖发票每期共摇奖五次,第一次摇出1个一等奖中奖号码,第二次摇出3个二等奖中奖号码,第三次摇出5个三等奖中奖号码,第四次摇出10个四等奖中奖号码,第五次摇出20个五等奖中奖号码。
有奖发票的计奖规则是:有奖发票摇奖以1元为计奖单位,如开具金额有小数,尾数按四舍五入进位到元。“××市地方税务局有奖发票摇奖系统”(以下简称“摇奖系统”)根据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和开具金额生成摇奖号码,进入奖池参与摇奖。例如:某张发票代码为221021322102,号码为10000001,票面开具金额为8 847.7元,首先四舍五入进位到元后,此张发票的计奖单位为8848个,摇奖系统生成的摇奖号码为2210213221021000000100000000001至210213221021000000100000008848,即消费者手中有奖发票票面金额合计值越高,赋予的摇奖号码越多,中奖概率也就越大。
单张发票中奖后,不再参与其他奖项的摇奖。
办理兑奖手续时应当携带下列证件资料:
(一)中奖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二)与中奖发票“付款方名称”栏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中奖人本人的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四)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载明委托事项并由中奖人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应当为A4纸一式一份,经中奖人或委托代理人当场逐页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字压印后,由市地方税务局留存。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奖发票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告》(财税〔2007〕34号)规定,地方税务局应当在支付有奖发票奖金时,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项目和20%的税率,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并向中奖人开具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凭证。 具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兑奖:
(一)空白发票、假发票、已声明被盗、作废、冲正和被冲正的发票;
(二)票面严重破损,票面内容无法辨认或有涂改痕迹的发票;
(三)未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加盖的印章与发票领用单位或个人不符的发票;
(四)超过兑奖期限的发票;
(五)发票填开的付款方名称与兑奖人有效身份证明姓名不一致的发票;
(六)未按规定项目填开或填开不规范的发票;
(七)地方税务局按照有关规定认定不予兑奖的其他情形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