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生活百科

如何看待陕西反杀案二审?现实中被打以后能打回去吗?

如何看待陕西反杀案二审?现实中被打以后能打回去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如何看待陕西反杀案二审?现实中被打以后能打回去吗?

陕西版法官毕竟少数,如果每个人都这样,毫无原因,任人打骂,不敢还手,势必造成坏人得势,小人得志,民族失去向心力,忘也,何谈振兴中华。此案就事论事,属于典型的酒后寻衅滋事,正当防卫,死者饮酒后失去正确的判断力,包括手劲,头脑,在这种情况下对任何人都是很危险的。到底防卫过当还是不过当,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我对此案各种证据还不了解。但一审判9年,量刑过大。这绝对不公平,不排除人为因素干扰,这种法官昏庸,不但上诉,更应追责。我赞同大多数网民意见,正当防卫,最多是个缓刑,关于民事赔偿,力争不赔偿,因为死者喝酒前就应考虑醉酒后各种情况负责,总不能,以醉酒为借口,逃避责任,你可以不喝酒甚至少喝。个人意见,喷子们想想自己很可能也有,甚至遇到过这种情况,请想好再喷。谢谢

通过陕西省高院在媒体见证下公开审判反杀者案件,就释放了一个强烈信号,法律必将支持正义,正义必将战胜邪恶,人心不古。道德永存,法治永在。

从陕西省高院二审开庭审理的情况来看,被告在开庭前,问主审法官,以后遇见此类情况,你告诉我,究竟我该如何做?该怎么做?也就是法律对正当防卫如何界定,这涉及到正当防卫的根本含义,使用法律的情形和程度,以及社会的价值观根本问题。最近,最高法院在关于适用正当防卫法律案例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了正当防卫的法律适用原则,只要是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或者危害了公共社会秩序,第三人或者当事人进行制止,不承担法律责任,或者减轻法律责任。这就说明了,我们国家的法制建设,更加完善,更加文明,更加提高。如果一个社会,没有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法治观,这个社会就没有正常的公共秩序,也就没有人类的文明,就不能保证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的进步。

所以,陕西省据人民法院重审反杀案,是具有典型的指导意义的案例,如一缕春风,唤来法制园地文明花开,正义永恒。

这个问题毋庸置疑,当一个人无缘无故的被攻击时,是个有血性的人都会奋起反击,至于是否防卫过当先揍过再说!

针对陕西发生的反杀案,个人认为纯粹是死者酒后寻衅滋事,被告人王浪应是属于正当防卫,因为死者是属于酒后乱性,肆意挑衅他人在前,而且在被告人的一再忍让下仍不肯罢休,并叫嚣要弄死王浪,在打斗的过程中由于是酒后很难控制自己下手的力度,这种情况是对受害者最大的潜在危险,所以在这种情形下,王浪只有奋起反击才能确保自身的安危,况且一个人在打斗时很难有理智的控制自己的行为,他无法及时判断何时住手才能不至于被判防卫过当,至于最终行凶人伤重死亡完全是他咎由自取,怨不得别人!而一审判决却以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明显是量刑过重,且毫无事实依据,这当中不排除有人为的因素在背后支撑,不过好在法院接受了王浪的上诉,现二审正在依法审理中!

在现实中如果遇到这种情形真的是很难选择,因为无论是如何选择似乎都是个死局,选择反抗,则很容易被视为防卫过当,而如果选择被动挨打的话,那么很有可能连坐上法庭的机会都没有了!

所以这个话题还是套用王浪在法庭上问法官的话来结下尾吧,"请问法官,如果再遇到这种事时,我到底该怎么做?"

别人打我我为什么不能还手?哪个规定的狗屁东西!把说不能还手的拉出去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被打死了活该

谢谢缴请,目前的国家是法制社会,法律是为正义的大多数人利益为出发点,本人觉的它与昆山反杀案有异曲同功之力,为了维护正义,打击邪恶,法律应该偏向正义的一方,才能匡扶正义。

为什么被告的问题法官不回答?是找不到法律依据吗?

从前一个小孩坐在大树上,看见一个大人过来,小孩就尿尿他头上,第一个大人发现了,就给了小孩一块糖,小孩一看尿尿大人头上还有糖吃,这么好,他看见又一个人过来了,他又尿尿,第二个人,也给了一块糖,小孩又尿了第三个人,这次被第三个人拖下来摔死了,根据这个故事说明了一个什么事情?如果你是好人,你就做故事中的前两人,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如果你是恶人,你就做第三人。那就要负法律责任。我肯定会做故事中的前两人

编辑

一定要做到打不反手,骂不反口,就算打死了,还能为家里挣点钱,至少不要倾家荡产了,更不会拖累家人了,这样总不至于违法了吧,

和平是羊羔,斗争是恶狼!恶狼要吃羊羔,而羊羔不能反抗,一直让恶狼把羊羔吃掉!羊羔选择是对的,如果不小心羊角划破恶狼的肚皮,对不起羊羔就是牢底做穿

治安案件中没有正当防卫这一说,只要还手就是互殴。正当防卫的概念很清楚的表明,只有在刑事案件中才会出现正当防卫的时机。那么如何区别了,那就是:如果你的生命收到了威胁,而你已经没有任何办法回避的时候,你才能使用你的正当防卫的权利。本案中,嫌疑人没有采取任何回避的办法,而采用了以暴易暴,所以涉嫌犯罪。要知道,任何国家设立警察的目的就是为了扶持弱者,伸张正义。在此情况下,为什么不采取撤离现场然后报警的方法?我国的治安处罚法中规定,只要是寻衅滋事,肯定会被拘留,这个处罚远远要大于你对他互殴造成的伤害。不要怀疑警察,毕竟,坏警察很少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