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了么3餐厅被查的结果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根据通报,北京麦特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许可经营项目为“批发预包装食品”,不具备餐饮服务经营资质。但其在“饿了么”平台上非法经营“麦特汉堡餐厅”店铺,售卖汉堡、薯条、可乐等食品。
北京鲜万家超市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具备餐饮服务经营资质。但其在“饿了么”平台上非法经营“英雄堡炸鸡汉堡”店铺。
凉皮小巫地址在大兴区西红门镇宏福路上,该店铺无任何食品经营和餐饮服务资质,但其在“饿了么”平台上冒名经营“李记腊汁肉夹馍”店铺,售卖肉夹馍、刀削面等食品。
大兴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已现场责令上述3家线下实际经营者立即停止非法经营项目,并予以立案查处。同时,市食药监局下属的市食品药品互联网监测中心已对上述3家店铺的违法行为进行取证。
针对“饿了么”平台涉嫌未尽网店资质审查义务的行为,大兴区食药监局将按程序通报给“饿了么”平台开办方所在地的食药监管部门,由其进行查处。
最严食品安全法为何管不住饿了么
《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可是被曝光的饿了么,其有关合作商家并没有依法取得有关许可证。
事件出来之后,饿了么第一时间就做出了表态,紧急成立专项组,下线所有涉事违规餐厅,并连夜部署,核查全国范围的餐厅资质,接受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引导和监督。但是,唯独没有公开“道歉”两字。
饿了么创始人兼CEO张旭豪在发内部信中称,“在央视315晚会中,饿了么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被点名曝光,这暴露出公司在资质审核和管理环节存在着无法回避的问题。我们一直引以为傲的公司,在经历飞速发展的同时,原来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这实在让人痛心”。
与此同时,张旭豪也坦陈,在食品安全管理上,饿了么确实存在失职之处。他和管理层也应对此承担责任。公司要感谢媒体的监督,诚恳地向信任、支持饿了么的用户表示歉意,向由此受到困扰的商户表示歉意。
公开信息显示,“饿了么”是中国最大的餐饮O2O平台之一。公司创立于2009年4月。由张旭豪、康嘉等人在上海创立。
2015年12月17日,饿了么和阿里巴巴签署投资框架性协议,阿里巴巴投资饿了么12.5亿美元,获投资后,饿了么估值超过45亿美元,继续独立运作。本轮投资后阿里占股饿了么27.7%,成为第一大股东。
被资本注入后,饿了么不得不快速跑马圈地。一位不愿署名的行业人士告诉笔者,外卖市场竞争异常激烈,资本对于企业的业绩是有要求的,这个行业谁圈的店多,竞争优势也会大些,在资本市场估值就会高些,在百度外卖、美团等竞争对手的追赶下,饿了么不得不跑马圈地,这也变相降低了引入店家的门槛,就出现了食品安全隐患。
在严格法律责任方面,《新食品安全法》首先是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明确提出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追溯体系。很显然,饿了么的有些合作方并没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作为第三方平台也负有把关不严的责任。
上述事件发生后,甚至有外卖市场的内部人士还告诉笔者,这次其实是饿了么在替行业受过,其他外卖平台也存在这样的问题,只不过饿了么是最大的外卖平台罢了,有些事情行业内部人士都是知道的,这是行业的潜规则,有些店铺都是在小区里,政府有关部门也很难监管到,但是互联网外卖平台在利益的驱使下有时会铤而走险。
令笔者感到痛心的不是饿了么暴露出外卖市场的乱局,而是去年大家一直在说的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似乎并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有关监管部门面对互联网的汹涌大潮,监管创新也是没有有效跟上,很多事情也是事后追究。
相比2009年颁布的我国第一部《食品安全法》,去年十月一日正式落地的新《食品安全法》确实有诸多的进步,尤其在以法律形式固定了监管体制改革成果,针对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了最严厉的惩处制度。因此,新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赢得了老百姓和业内的认可。
不过,也有许多专家对此表示担忧。正如江南大学江苏省食品安全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吴林海所说的那样,虽然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有诸多的亮点,而且目前舆论一片赞歌,但仍然不得不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在未来的实施中将面临着诸多的难点,甚至面临着巨大的困难,并不能够有效、全面地解决食用农产品与食品安全问题。
话题再次回到饿了么这个事件上,很多业内人士纷纷向笔者反映,目前,新食品安全法对于外卖市场的作用影响并不是很大,饿了么被曝光也不是偶然,在这个领域的人也都知道,行业的这个黑幕早晚得被揭开,现在问题出来了也是个好事,对于行业下一步的健康发展是有利的,外卖市场或就此结束野蛮生长的状态,下一步国家有关监管部门一定会收紧监管,整个行业会进行品质升级。
在笔者看来,首先,有关政府部门应该尽快出台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将网络平台上的餐饮商户纳入到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订餐网站或APP应对其合作商户进行审查登记,并做好日常管理,提高准入门槛;其次,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和牵头部门,切实加强对网上快餐的监督管理,加大抽查力度;第三,对违法企业等从严从重处罚,让互联网第三方平台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承担起主体责任,做好把关人。
可喜的是,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就有消息称,北京市食药局将出台《北京市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北京市网络食品交易提供者推行规范化管理;另外,央视“3·15”曝光饿了么之后,上海市食药局也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探索网络订餐有效监管机制,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互联网绝不是法外之地,在野蛮成长的过程中,也应该遵纪守法、履行社会责任,尤其是食品行业,这是个良心产业,容不得半点马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