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资的参战人员能否有补助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有,1954年11月1日以后、参加过14类战役的退役人员,包括直接参加战斗的人员和作战指挥人员、作战保障人员”,其中,“作战保障人员”是指在作战环境下进行后勤保障的人员。民政部门认定的部分军队退役人员范围是目前居住农村的或者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对参战老兵退休待遇以及优惠政策,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做了相关规定。
一、领着退休工资还能享受参战抚恤金的补贴吗
1、国家对于参战优抚人员退休待遇没有统一政策,各地不同,但是基本上每个月都是300
400的生活补助金。
2、关于参战优抚人员退休规定有:规定是在当地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标准基础上没人每月增加50元,不够的当地财政会进行补足。
3、每个地区的发放的补助情况也不经相同比如北上广 江浙沪福建山东辽宁等九个省(直辖市)是按照40元人/月进行安排的补助。
4、还有其他省市按照60元人/月;
二、参战人员享有国家优抚哪些政策
1、 在民政享受八级残疾军人定期抚恤金待遇.其他的待遇均由所在单位给予.
2、对参战退伍军人的优抚:不管有无工作单位每人每月220元的补助.但有的省只给农村户口,城镇无工作单位参战人员发放生活补助,全国不统一。
3、参战退役军人优待政策: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发出通知,2018年从8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550元、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达到每月35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提高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80140元、77610元、75060元,分别比2017年提高了7290元、7060元、6820元。
4、参战人员优抚:国家的规定是每人每月100元,各地不得低于此标准。
三、对于越自卫反击战参战人员,国家有何政策优待?
1、民政部优抚参战老兵优抚范围:没有统一政策,各地不同,但是基本上每个月都是300
400的生活补助金.2014民政部最新优抚政策规定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 (民发〔2007〕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
2、退役军人保障法即将实施,参战退役军人将得到什么特别优待?参战退役军人若没有退休工资,每年可以得到20000左右的补贴,看病实报实销。
3、参战军人优抚政策:每月生活困难补助220元.山东省。
4、参战人员优抚:无工作单位人员可以在民政部门享受参战人员补助和医疗保障待遇。
法律依据: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
第四条 从2007年8月1日起,统一城镇和农村在乡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解放后三个时期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的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年3360元、3240元、3120元。所需经费每人每年中央财政负担1860元,其余经费由市、区(市)两级财政各负担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