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艇比赛的要求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赛艇比赛规则要点
赛艇比赛距离男、女均为2000米。每条航道宽13.5米。一般为6条航道,最多为8条航道。
由于每场比赛的场地、气象、水文条件不一样,赛艇比赛不设绝对纪录。
运动员应在自己的航道内完成赛程。由于桨手背向终点,因此可以划入他人航道,但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划行。以艇首到达终点的先后顺序判定名次。预赛中失利的运动员,仍有机会通过复赛和半决赛取得决赛权,所有参赛艇都将决出最终名次。
对运动员体重的要求
男子轻量级单人双桨运动员的体重不得超过72.5千克;单人以上项目一条艇桨手的平均体重不得超过70千克,每个桨手体重最多不得超过72.5千克。女子轻量级单人双桨运动员体重不得超过59千克;单人以上项目一条艇桨手的平均体重不得超过57千克,单个桨手体重最多不得超过59千克。舵手的最轻重量为男子55千克,女子50千克;当体重不足时,应增加相应的加重物,放在离舵手最近的地方,加重物不得超过10千克。
轻量级运动员和舵手应在每天所参加项目第一次比赛开始前2小时至赛前1小时这个时间段内称量体重。
比赛通则
(1)检查组在赛前或赛后,对参赛艇运动员的资格、服装颜色、体重、舟艇等进行检查或抽查。
(2)运动员划向起点附近,发令员宣布:×队×道时,运动员即可进入自己航道练习。
(3)当发令员宣布”Tow Minutes”时,各艇必须就位做好出发准备。如未就位,将给予警告一次。
(4)发令员根据情况,开始点名。点名结束后,喊预备口令“Attention”,然后举红旗,清楚地停顿之后向一边挥下红旗,同时喊动令“Go”。
(5)两次犯规的舟艇,被取消比赛资格。
(6)每组比赛抢航总数不超过三次,第三次抢航的舟艇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7)在100米起航区内器材损坏的舟艇,应及时举手示意,经航道裁判员证实后可召回重新起航。如不属于器材损坏范围则比赛继续。
出发和冲刺
当所有参赛舟艇在比赛起航线就位时,发令员会发出口令“Tow Minutes”。此时,所有参赛选手都全神贯注地等待发令员的指令。当发令员确认所有参赛选手和工作人员全部就位,会再次逐航道点名,以作最后确认。如果起点裁判员仍平举白旗或开启着白色灯,发令员则可发出“Attention”的口令。如果起点裁判员的白旗放下或白灯熄灭,比赛不会开始。下达“Attention”口令后不久,发令员会按下一个按钮,蜂鸣声响起, 同时起航线上挡在每条赛艇前端的“v”型挡板会自动沉入水中,比赛正式开始。
如果发现有人抢航,发令员将用铃声召回赛艇,重新比赛。两次抢航犯规的赛艇将被取消继续比赛的资格。
每条赛艇的艇首通过终点线的时候,终点裁判员都要按下计时器,同时终点汽笛响起,以通过终点的顺序判定名次。如有争议将通过终点录相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