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规定,要以什么为中心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规定,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指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中心。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工作重点。是兴国之要,立邦之本,是党和国家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1991年7月,江泽民同志在与党建理论研究班的同志座谈时,有的同志主张一方面抓经济建设,一方面反和平演变。江泽民同志当时就表示,中心只能有一个,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能搞“多中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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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在1975年主持中央日常工作期间,强调: 全党讲大局,把国民经济搞上去。1980年1月16日在中央召集的干部会议上指出: 要把经济建设当作中心。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必须改革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行对外开放,吸收世界上一切文明成果,为搞活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社会生产力开辟广阔的道路。
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否则,就会失去正确的思想指导和政治保证,就会走到邪路上去。只有劳动生产率的极大提高,社会主义大生产的极大发展,才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强大的力量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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