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徐老太事件始末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事件 2006年11月20日上午,南京市民徐寿兰女士在某公交车站等车,据其称被正在下车的市民彭宇撞倒,而彭宇则称下车时候见老人摔倒,所以扶至旁边,并且在其亲属到来以后一起送该老人到医院,其中还垫付了200元的医药费。
当好心的彭宇离开以后,却被告知要赔偿医药费用。
2007年1月4日,徐老太将彭宇告上了法庭,9月3日,判决的结果是彭宇应该赔偿40%的损失费计45876.36元。判决结果引起极大争议。 判决结果出来以后,引发了网友的激烈争论,而其中诸多有关判决中猫腻的传说也在网络上飞快流传。
有人通过网络强大的“人肉搜索引擎”发现徐老太的儿子是南京市公安局八处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提供证据的派出所在提供笔录的问题上出尔反尔,关于徐老太是专业碰瓷党的传言等等,而在其中网络言论几乎一致向着彭宇。
其中讨论最热烈的就是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给出的判决书关于彭宇撞倒徐老太的认定逻辑。
最高法院在《证据规定》中,对民事案件举证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也就是说如果徐老太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是彭宇撞倒自己,那么就没有足够的理由来索取赔偿。
社会影响 2007年“南京徐老太事件”的宣判曾被媒体评为2007年最具影响力的十大事件之一,而此案中法律与道德的讨论一度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见义勇为”“出手相助”曾一度被人们所质疑。
事件结果 2008年4月10日某报头版发表了题为《彭宇案喧嚣未尽唯有真相不可调解》的消息,文章说:“最终经过二审,双方达成了一个协议。就经济利益赔偿的部分,双方都做出了较大让步。”事发一年多之后,喧嚣一时的彭宇案以“和解”告终。
(具体数字保密,但有报道说是4万) 2009年年末,一条关于彭宇案当事人徐老太近况的帖子,陆续出现在各大论坛,引发了网友的极大关注,再次掀起了助人为乐与社会现实之间各种矛盾的道德讨论。
#p#副标题#e# 网帖:徐老太再挑网民神经 2009最后一天,网友“墨心人”在天涯社区贴出了一个很是惊人的帖子,帖子的标题称南京徐老太“死了”。
点开此帖,记者看到,“墨心人”表示,他只是在某论坛看到一个简单的帖子,标题和正文就是他帖子的标题,只有一句话,他并不能证实这个帖子内容的真假。
记者随后搜索了有关徐老太近况的信息,并未能找到“墨心人”所说的一句话帖,反而是国内不少网站和论坛都转载了“墨心人”的帖子。
在上千字的帖文中,“墨心人”回顾了当年轰动一时的彭宇案,并且指出事件造成的恶劣后果令如今很多人不再敢见义勇为,不再敢伸出援手,有老人在街头发生意外,路边无人敢扶。
“问题在于帮助之后如果被反咬一口,怎么办?”
有网友说得好:“交不起扶务费!”
更有人列举了雷锋当年做的一系列好事之后,得出了一个结论:要放在今天,雷锋会被罚得倾家荡产。
“此事让爱心止步,让本来就日下的世风来一次跳水,给本来就沦丧的道德再来一次蹦极跳。”
短短几天时间,“墨心人”的帖子在天涯上被网友点击访问超过24万次,回复2912条,内容多达30页。
网友:道德伤痕难愈 时间飞逝,但彭宇案在人们心中留下的道德伤痕,依旧如此清晰。从当年彭宇被问“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去扶她?”到去年上海钓鱼执法中张晖被问“他胃疼关你什么事?”
网友“法克国际”痛心地说,2006年至今,道德沦丧已经到了“发指的地步”。
网友“狂人小三”理性地表示,徐老太案究竟如何,其实大家都不清楚,没必要发表这么激烈的言论。
网友“朝陽已似火”说,此帖之热,说明人们还是有良知的。有网友认为,大家如此热烈地回顾彭宇案也就表示大家都还希望保有基本的道德观,绝大多数人还是愿意去帮人,只要社会不总让人失望。
新的一年,希望不再有彭宇,不再有张晖,重塑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刻不容缓。
#p#副标题#e# 徐老太:什么都不说了 突然再次被各方关注的徐老太,近况究竟如何?
记者发现,上月底,徐老太还曾接受过媒体采访,不过身体情况并不太良好。
记者查找发现,在去年底,香港《大公报》发表了一条呼吁“公开彭宇案”真相的报道。
文中称,近期,南京市民张雨农再次呼吁政府“公开彭宇案真相”,他认为,现在南京的社会风气急剧恶化,公民道德正遭遇前所未有的危机。
文中提到了“彭宇案”另一当事人徐老太的近况,“和谐社会,什么都不说了。”这是徐老太对记者说的第一句话。
报道称,67岁的徐老太身体虚弱多病,躺在一张躺椅上,精神萎靡。
徐老太太的长子说,自从三年前被撞后,老太太至今仍未康复,根本无法站立。 当记者提起彭宇,老太太突然浑身颤抖,面部抽搐了几下,流出了眼泪,“结束了,已经结束了”老太太说。
有网友认为,网上最近出现的徐老太近况的传闻,很可能都是从这条消息中,断章取义传出来的。
南京彭宇案 2006年11月20日,南京徐老太在赶乘公交车时摔倒致伤,当时刚下公交车的彭宇将徐老太扶起并将其护送至医院治疗,随后被诊断为左股骨胫骨折并接受髋关节置换术的徐老太认定彭宇撞到她,并将彭宇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2007年9月,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一审认定彭宇为撞伤徐老太的肇事者,判处其赔偿徐老太医疗费,共计人民币4.5万余元。当年11月,在江苏省委书记的关怀下,双方实现了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