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第三章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强制性条文)
4.2.3防火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垫料等必须为不燃材料,其耐火等级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与点燃试验。
4.2.4复合材料风管的覆面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内层的绝热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B1级,且对人体无害的材料。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与点燃试验。
5.2.4防爆风阀的制作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不得自行替换。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对材料品种、规格,观察检查。
5.2.7防排烟系统柔性短管的制作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对材料品种的合格证明文件。
6.2.1在风管穿过需要封闭的防火、防爆的墙体或楼板时,应设预埋管或防护套管,其钢板厚度不应小于1.6㎜。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应用不燃且对人体无危害的柔性材料封堵。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20%,不少于1个系统。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2.2风管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风管内严禁其他管线穿越;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