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贼搏斗屋主身亡谁来负责?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窃贼负责,已转换为抢劫罪。造成人员伤亡。后果严重。(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第二百六十九条【抢劫罪】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窃贼搏斗屋主身亡 ,谁来负责?窃贼入室行窃屋主发现后与其激烈搏斗,两人均受伤不治身亡 昨天(11月9日)深夜两点多钟,趁着夜深人静,在(湖南)邵阳新邵县大路村,一名窃贼悄悄潜入当地居民金先生家二楼卧室行窃。
小偷暴露后,赶紧从二楼跑到一楼逃走,没想到一楼的门打不开。随后又来到二楼,金先生与小偷在客厅发生了搏斗。
双方经过激烈搏斗后,入室歹徒和金先生双双倒地,居民听到呼救声后也赶到现场,展开营救,最后入室歹徒和金先生均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
新邵县公安局迅速进行侦办,确定死亡的犯罪嫌疑人姓邓,有多次犯罪前科。事发凌晨2点多,邓某架起楼梯翻入到了金先生家行窃,进而发生了那场付出沉重代价的搏斗。
也许金先生嫉恶如仇,又太想保护家人,但这样的牺牲也许能够避免,面对一心想逃走的歹徒,不妨记下对方特征,交给警方来追捕,希望类似的悲剧不要再发生。这起事件值得我们警醒,在遭遇有人入室行窃的时候,不论是多少金额的财物,并不值得付出生命的代价来阻止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