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司考是什么意思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2008年3月,司法部“在广泛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首次提出要给在职人员进行单独考试。不久,中央政法委发文,提出“改革和完善司法考试制度”,同意给新疆、西藏等地区在职人员举行“小司考”。
同年底,司法部在西藏昌都、日喀则,新疆伊犁、喀什,四川甘孜、阿坝——3省区6地启动“在职法律职业人员国家司法考试试点”。“小司考”就此问世。
2009年,“小司考”试点范围扩大到6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7个地(州)。翌年,试点又再次扩大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1个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