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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

荔波县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荔波县

历史地名

明洪武十七年 (1384) 置,属广西庆远府。治所在穹来捧喇轸村 (今贵州荔波县东南时来旧县村)。后改属河池州。清顺治十七年 (1660) 徙方村埲峨岭 (今荔波县西北方村)。雍正十年 (1732)改属贵州都匀府。乾隆三年 (1738) 迁治蒙石里 (今荔波县)。民国初属贵州黔中道。1920年直属贵州省。据清爱必达 《黔南识略》 卷11: 荔波县 “荔泉在城北土地关崖下,其味甘冽,甲于他水,荔波所由名也”。而据1992年贵州省民政厅编印 《贵州省政区地名手册》 称: 荔波为布依语,意为美丽的土坡。

在贵州省南部,南邻广西壮族自治区。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面积 2441 平方千米。人口16万。辖6镇、11乡(含6民族乡)。县人民政府驻玉屏镇。荔波,系布依语音译,意为“美丽的山坡”。宋广南西路宜州荔波峒。元置荔波州,属庆远南丹溪洞等处军民安抚司,后废。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析思恩县置荔波县,治穹来里喇轸村(今时来旧县村),隶广西庆远府。正统十二年(1447年)改隶南丹州。成化十一年(1475年)复属庆远府。正德元年(1506年)改隶河池州。清顺治十六年(1659年)徙治方村峨岭(今县西北方村)。雍正十年(1732年)划入贵州都匀府。乾隆二年(1737年)徙县治于全享寨(今玉屏镇)。1914年隶黔中道,1920年直属贵州省。1949年隶独山专区,1952年隶都匀专区,1956年隶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1958年并入独山县,1961年以原地复置县。地处黔南山地东部。樟江流经中部,在五蒙附近纳方村河后南流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属中亚6*热带湿润气候。农产有稻、玉米、小麦、大豆、辣椒、黄麻、红麻、油菜籽,并产香菇、木耳、蜂蜜、杜仲。有水泥、农机等厂。荔波凉席为传统名产。有煤、铁、锑等矿。黔桂铁路沟茂支线通茂兰,独荔、荔三、甲麻公路纵横县境。纪念地有邓恩铭故居,红七军一、二纵队会师旧址,黎明关是红军首次入黔关口。古迹有水浦石板墓群、瑶麓乡规碑等。茂兰喀斯特森林为国家自然保护区。

县的字典解释 县 (縣) xiàn 中国省级以下的一种行政区划

即今安徽无为县西南七十里土桥镇。明置巡司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