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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

梅河口市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梅河口市

历史地名

在吉林省南部。通化市代管。面积2175平方千米。人口61.8万。辖5街道办事处、14镇、10乡。市人民政府驻和平大街。梅河,系满语“阿把梅和必拉”的缩语,意为“形似大蛇的河”。市区正处梅河入柳河之口,故名。清光绪五年(1879年)置海龙厅,治海龙,属奉天府。光绪二十八年升府,1913年撤府置海龙县,属奉天省东边道。1929年属辽宁省。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属辽北省。1949年属辽宁省。1954年划归吉林省,属通化专区。1956年县治迁梅河口镇。1968年属通化地区。1985年撤销海龙县,改置地级梅河口市,辖柳河、辉南二县。1986年又改为县级市,由通化市代管。西北为萨哈岭,东南为吉乐岭。辉发河及支流大柳河、一统河、大沙河、亮子河等呈树枝状分布,形成宽谷地。筑有海龙、碱水等大、中、小型水库27座。属中温带湿润气候。农产以稻、玉米为主,为吉林省稻主要产区。产鱼。矿产有金、煤、矽藻土、石灰石等。工业有采煤、食品加工、造纸、化肥、化工等厂矿。沈吉、四梅、梅集铁路和202、303国道及营抚公路经此。

梅的解释 梅 méi 落叶乔木,品种很多,性耐寒,初春开花,有白、红等颜色,分五瓣,香味很浓,果实球形,味酸:梅花

市的解释 市 shì 做买卖或做买卖的地方:开市

明洪武二年1369并广东道宣慰司、海南海北道宣慰司置,治所在广州府今广东广州市。辖境相当今广东、海南二省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南钦州、防城港、北海等市地。九年1376改置广东布政使司。 明洪武二年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