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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月平均额,下同)。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5、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在退出廉租住房保障后,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6、家庭是以夫妻和单身子女组成的家庭核定,包括离异(或丧偶)带子女家庭;单身人员指未婚及离婚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