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叔叔的小屋简介中英文简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汤姆叔叔的小屋》,又译为《黑奴吁天录》、《汤姆大伯的小屋》,是美国著名作家斯陀夫人的一部现实主义作品。斯陀夫人(1811—1896)出生于北美一个牧师家庭,曾做过哈特福德女子学院的教师。她目睹黑奴在奴隶主残酷压迫下的悲惨命运,心生怜悯之情。在此启发下,她亲自到南方了解真实情况,决定以自己的方式参与解放黑奴的战斗中。斯陀夫人因对黑奴命运的关注成为支持废奴作家中最杰出的一位。
情节概要
伊丽莎携子逃亡,汤姆被卖到“河的下游”去 赛门·勒格里正在殴打汤姆叔叔。
小说开始于肯塔基州农场主亚瑟·谢尔比正面临着将因欠债而失去其田地的困境。尽管他与她的妻子(埃米莉·谢尔比)对待他们的奴隶十分友善,但谢尔比还是决定将几名奴隶卖给奴隶贩子来筹集他急需的资金。被卖掉的奴隶有两名:其一为汤姆叔叔,一位有着妻子儿女的中年男子;其二为哈里,是埃米莉的女仆伊丽莎的儿子。埃米莉并不喜欢这个主意,因为她曾经对其女仆许诺说,她的儿子绝对不会被卖掉;而埃米莉的儿子乔治·谢尔比也不愿意让汤姆离开,因为他把汤姆视为自己的良师益友。 追捕伊丽莎家庭,汤姆与圣克莱尔一家的生活 在伊丽莎逃亡途中,她偶然遇见了比她先一步逃走的丈夫乔治·哈里斯,他们决定前往加拿大。然而,他们却被一个名叫汤姆·洛克的奴隶猎人盯上了。最后,洛克与他的同伙诱捕了伊丽莎与她的家人,这导致乔治被迫向洛克开枪。担心洛克死掉的伊丽莎,说服了乔治,将这名奴隶猎人送到了附近的贵格会定居点以接受治疗。 回到新奥尔良后,圣克莱尔与他的北方堂姐奥菲利亚因对奴隶制的不同见解而发生了争吵。奥菲利亚反对奴隶制度,但却对黑人持有偏见;然而,圣克莱尔则却认为自己没有这些偏见,即便他自己便是一位奴隶主。为了向他的堂姐说明她关于黑人的观点是错误的,圣克莱尔买入了一名黑人女孩托普西,并请奥菲利亚去教育托普西。 在汤姆与圣克莱尔一同生活了两年后,伊娃得上了重病。在她死之前,她在一场梦境中梦见了天堂,她把这场梦告诉了她身边的人。由于伊娃的死与她的梦境,其他的人决定改变自己的生活:奥菲利亚决定抛弃自己从前对黑人的偏见,托普西则说她将努力完善自己,而圣克莱尔则承诺将给予汤姆以自由。 汤姆被卖给了西蒙·勒格里 在圣克莱尔履行他的诺言之前,他却因为阻止了一场争斗而被猎刀刺死。圣克莱尔的妻子拒绝履行其丈夫生前的承诺,在一场拍卖会中将汤姆卖给了一名凶恶的农场
主西蒙·勒格里。勒格里(他并不是当地出生的南方人,而是从北方来的移民)将汤姆带到了路易斯安那州的乡下。汤姆在这里认识了勒格里的其他奴隶,其中包括埃米琳(勒格里在同一场拍卖会里买到了她)。当汤姆拒绝服从勒格里的命令去鞭打他的奴隶同伴时,勒格里开始对他心生厌恶。汤姆遭受到了残忍的鞭笞,勒格里决意要压垮汤姆对上帝的信仰。但汤姆拒绝停止对《圣经》的阅读,并尽全力安慰其他奴隶。在种植园期间,汤姆认识了勒格里的另一名奴隶凯茜。凯茜先前在被拍卖的时候,曾被迫与她的子女分离;由于不堪忍受另一个孩子被出卖的痛苦,她杀死了自己的第三个孩子。 在这个时候,汤姆·洛克回到了故事中。在被贵格会教徒治愈后,洛克发生了改变。乔治、伊丽莎与汤姆在进入加拿大后获得了自由。而在路易斯安那州,当汤姆叔叔对上帝的信仰就快被在种植园中遭受的折磨所击垮时,他经历了两次梦境——一次是耶稣,而另一次则是伊娃——这使得他决意保留自己对基督的信仰直至死亡。他鼓励凯茜逃跑,并让她带上埃米琳。当汤姆拒绝告诉勒格里凯茜与埃米琳逃往何方时,勒格里命令他的监工杀死汤姆。在他垂死时,汤姆宽恕了两位监工野蛮殴打他的行为:受其品格的感召,这两人都皈依了基督。在汤姆临死前,乔治·谢尔比(亚瑟·谢尔比的儿子)出现了,他要买回汤姆的自由,但却发现这已经太迟了。 最后的片段 在乘船通往自由的路上,凯茜与埃米琳遇见了乔治·哈里斯的姐姐,并与她一同前往加拿大。曾经有一次,凯茜发现伊丽莎便是她失散已久的女儿。而现在他们终于重逢了,他们前往了法国,并最终抵达了利比里亚——一个容纳前美国黑奴生活的非洲国家。在那里,他们又见到了凯茜失散已久的儿子。乔治·谢尔比回到了肯塔基州的农场,释放了他全部的奴隶,并告诉他们,要铭记汤姆的牺牲以及他对基督真义的信仰。
编辑本段主要人物
汤姆叔叔 与标题同名的人物汤姆叔叔(Uncle Tom),在小说发表初期被视为一名高贵坚忍的基督徒奴隶。但在最近的一些年间,他的名字已变成了那些被指责投靠白人的非裔美国人的绰号(有关的更多信息请参见刻板印象的产生与普及一节)。然而,斯托夫人的本意,是将汤姆塑造成一位“高贵的英雄”以及值得称颂的人物。在整部作品中,汤姆不仅忍受着剥削带来的痛苦,还始终坚持着自己的信仰,到了最后连他的敌人也不得不敬重他。 图中两人分别为汤姆与伊娃。
伊丽莎 伊丽莎(Eliza)是一名奴隶(谢尔比夫人的女仆)。在得知自己5岁的儿子哈里将被卖给奴隶贩子黑利后,她带着哈里逃向了北方。在俄亥俄州时,她与丈夫乔治·哈里斯重逢。他们一家人移居到了加拿大,然后再到了法国,最终定居于利比里亚。 伊丽莎这一角色的灵感,来自于约翰·兰金在辛辛那提的雷恩神学院交给斯托夫人丈夫的一份记录。根据兰金的描述,在1838年2月时,有一名年轻的女奴怀抱着她的孩子越过了冰封的俄亥俄河,逃到了俄亥俄州的里普利镇上,在她逃往北方之前,她曾在他的家中暂住了一段时间。 伊娃 伊娃(Eva)的全名为伊凡吉琳·圣克莱尔。当汤姆叔叔被轮船运送到新奥尔良的途中,伊娃进入了故事的叙述中。当这名5、6岁的小女孩落水后,汤姆叔叔将她救了起来。伊娃恳求她的父亲买下了汤姆,在跟随圣克莱尔家来到新奥尔良后,汤姆成为了圣克莱尔庄园的一名马车夫。不过,汤姆在这里的大部分时间都是与天使般的伊娃一起度过的。 伊娃经常会谈论一些爱与宽恕的话题,她甚至说服了固执的奴隶女孩托普西,让她相信她也应该得到爱。伊娃也曾试图去感触她那坏脾气阿姨奥菲利亚的心。有一部分人认为,伊娃这个人物的是玛丽·苏的一个角色原型。 西蒙·勒格里 西蒙·勒格里(Simon Legree)是一名出生于北方的残暴的奴隶主。他的名字后来成为了贪婪与残暴的代名词。他的目标是击垮汤姆并破坏他的宗教信仰。 托普西 托普西(Topsy)是一名不知来自何方的“衣衫褴褛”的奴隶女孩。当被问到是谁造了她时,她既不认为是上帝,也不认为是她的母亲,“我想我是自己长出来的,我不相信有谁造了我”。在后来,她被小伊娃的友爱转变了。托普西通常被视作是黑小孩原型的起源。 短语“growed like Topsy”(后又演变为“grew like Topsy”;在现今已略为过时)后来进入了英语当中。起初,这个短语只被用于比喻一种自生自长、放任自流的生存方式;但在后来的某些时候,它还被用于形容高速的成长或发展。 其他人物 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还有着许许多多的次要角色。以下列出一些较为知名的配角: 亚瑟·谢尔比(Arthur Shelby),汤姆在肯塔基州时的主人。谢尔比被塑造成了一位“仁慈”的奴隶主与传统的南方绅士。 埃米莉·谢尔比(Emily Shelby),亚瑟·谢尔比的妻子。她是一位深信宗教的妇女,并努力用她的仁慈与道德来影响她的奴隶们。当她的丈夫将把奴隶卖给奴隶主时,她为之感到震惊。作为一名女性,她并没有合法的地位去阻止这件事的发生,因为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她的丈夫。 乔治·谢尔比(George Shelby),亚瑟与埃米莉的儿子。他将汤姆视作自己的良师益友,也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 奥古斯丁·圣克莱尔(Augustine St. Clare),汤姆的第二位主人,小女孩伊娃的父亲;是小说里面最具同情心的奴隶主。圣克莱尔已然意识到了奴隶制度的罪恶,但却还未能为割舍它所带来的财富作好准备。在他的女儿死后,他变得更加地信奉宗教,并开始给汤姆阅读《圣经》听,并决定给汤姆自由。但是,他的好意却由于他的意外身亡而终成泡影。
编辑本段主题
《汤姆叔叔的小屋》的全书都被同一个主题所主宰:奴隶制度的罪恶与不道德。当斯陀夫人在她的文字里写入次要的主题时——譬如母亲的道德权威以及由基督教提供拯救的可能性——她都会强调这些主题与奴隶制的恐怖之间的联系。几乎在小说的每一页里,斯托夫人都在积极推动着“奴隶制度不道德”这一主题,有些时候她甚至会改变故事叙述的口吻,以向人们“布道”奴隶制的破坏天性(譬如,在载着汤姆前往南方州的轮船上,有一名白人女性这样说道:“奴隶制的最可怕之处就在于对感情和亲情的践踏——比如拆散人家的骨肉。”)通过对黑奴制度拆散他人家庭的刻画,斯托夫人用文字展现出了奴隶制度罪恶。 “在自由的土地上,逃亡者们安全了。”
因为斯托夫人认为母性是“所有美国人生活中的道德与伦理模范,”并相信,只有女性才拥有将美国从奴隶制的恶魔手中拯救出来的道德权威;这便是《汤姆叔叔的小屋》中表达出的另一个主题:女性的道德力量与圣洁。在书中,这种角色的例子有伊丽莎——一位带着小儿子逃亡的黑奴(并最终与其全家团聚),或者小伊娃——她被视为一名“理想的基督徒”;正是通过这样的角色,斯托夫人表明了这一观点:女性能够拯救她们身边的人,哪怕是最不道义的人。但后来的评论也提到,斯托夫人笔下的女性角色一般都以家庭主妇的老套形象出现,而不是现实中的女性。此外,斯托夫人的小说“重申了女性所发挥的影响的重要性”,并为随后几十年里女权主义运动道路的铺平作出了贡献。 斯托夫人的清教徒宗教信仰显露于小说的结尾,并延及所有的主题;她对基督教的本性进行了探索,并认为基督教神学与奴隶制度有着无法调和的矛盾。当伊娃死后,汤姆恳求挚爱她的圣克莱尔“回望耶稣”时;当汤姆死后,乔治·谢尔比用“做一个基督徒多好啊”来称颂他时;这一主题都得到了最明确不过的彰显。因为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基督教的主题占有很大的分量,并由于斯托夫人在小说中直接且频繁地发出宗教信仰上的感慨,这本小说还常被认为带有“布道书的形式”。 此书描写了许多不同表现、不同性格的奴隶,也描写了各种不同的奴隶主嘴脸。它着力刻画了接受奴隶主灌输的基督教精神、逆来顺受型的奴隶汤姆;也塑造了不甘心让奴隶主决定自己的具有反抗精神的黑奴,如伊丽莎和她的丈夫。 本书通过汤姆和伊丽莎及其丈夫两种性格迥然不同的奴隶的比较,告诉读者:逆来顺受、任听奴隶主摆布的奴隶难逃死亡后的命运,而敢于反抗、敢于斗争的奴隶却得到了新生。
编辑本段风格
《汤姆叔叔的小屋》具有19世纪感伤小说与家庭小说(亦称做女性小说)中常见的感性与戏剧性的风格。在斯托夫人的时代,这一类型的小说是最为流行的小说:它们趋向于去描述女性主角,其写作风格常能唤起读者的同情与感动尽。管如此,《汤姆叔叔的小屋》与其他的感伤小说所不同的是,前者将其中心焦点集中于奴隶制这种大型话题,并以一名男性作为故事的主角;不过,斯托夫人亦试图去引出读者的某种强烈情感(譬如让读者为小伊娃的死而哭泣)。这一写作类型的力量可通过同时代读者的反应显现出来。斯托夫人的一位朋友乔治亚娜·梅(Georgiana May)曾经写信给她谈到:“我昨晚子夜醒来,耗尽终夜读完了这本书。此后,我再也不能望着小孩子垂死而无动于衷。”。据描述,另一名读者完全地着迷于这本小说,他甚至考虑把自己的女儿改名为伊娃。显而易见的是,小伊娃的死对当时的许多读者造成了影响:单在1852年,波士顿便有300名女婴被取名为伊娃。 尽管在读者中得到了肯定,但在其发表后的几十年里,文艺评论家们都否定了《汤姆叔叔的小屋》以及其他感伤小说中展现出的这种风格,因为这类小说是由女性写成,并过于突出地描写了“女性多愁善感的情感”一位文艺评论家认为,如果这部小说与奴隶制没有关联,“它不过就是一部普通的感伤小说”。另外一名评论家则将这本书描述为“基本上就是一堆苦力劳作出的毫无意义的碎片”。乔治·惠彻(George Whicher)在他的《美国文学史》(Literary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中对这本书嗤之以鼻,将之斥为“周日学校小说”,并充满着“露骨描述的情节、幽默与悲伤”。 然而,在1985年时,简·汤普金斯(Jane Tompkins)在她划时代的《杰出的设计:美国小说的文化成果》(In Sensational Designs: The Cultural Work of American Fiction)一书中改变了这一观点。汤普金斯盛赞了其他评论家拒绝承认的感伤风格,并提出,感伤小说展现了女性的情感拥有改善世界的力量。她还认为,包括《汤姆叔叔的小屋》在内的流行于19世纪的家庭小说,有着“理智的复杂性、雄心与机智”;而《汤姆叔叔的小屋》“对美国社会的批判要比霍桑与梅尔维尔这些更知名小说家的批评更具毁灭性。” 尽管后来关于《汤姆叔叔的小屋》风格的观点已有所改变,但由于这部小说的写法与绝大多数现代小说大相径庭,今日的读者往往会觉得这部作品的内容晦涩、做作、“甚至老掉牙了”。
小说背景
《汤姆叔叔的小屋:低贱者的生活》(Uncle Tom's Cabin; or, Life Among the Lowly),又译作《黑奴吁天录》、《汤姆大伯的小屋》,是美国作家哈里特·比彻·斯托(斯托夫人)于1852年发表的一部反奴隶制小说。这部小说中关于非裔美国人与美国奴隶制度的观点曾产生过意义深远的影响,并在某种程度上激化了导致美国内战的地区局部冲突。 《汤姆叔叔的小屋》,波士顿版
出生于康涅狄格州的斯托夫人,是哈特福德女子学院(Hartford Female Academy)的一名教师,同时,她也是一位积极的废奴主义者。全书围绕着一位久经苦难的黑奴汤姆叔叔的故事展开,并描述了他与他身边人——均为奴隶与奴隶主——的经历。这部感伤小说深刻地描绘出了奴隶制度残酷的本质;并认为基督徒的爱可以战胜由奴役人类同胞所带来的种种伤害。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部小说是19世纪最畅销的小说(以及第二畅销的书,仅次于最畅销的书《圣经》)并被认为是刺激1850年代废奴主义兴起的一大原因。在它发表的头一年里,在美国本土便销售出了三十万册。《汤姆叔叔的小屋》对美国社会的影响是如此巨大,以致在南北战争爆发的初期,当林肯接见斯托夫人时,曾说到:“你就是那位引发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后来,这句话为众多作家竞相引用。 《汤姆叔叔的小屋》以及受其启发而写作出的各种剧本,还促进了大量黑人刻板印象的产生,不少的这些形象在当今都为人们所熟知。譬如慈爱善良的黑人保姆、黑小孩的原型、以及顺从、坚忍并忠心于白人主人的汤姆叔叔。最近几十年来,《汤姆叔叔的小屋》中的这些消极成分,已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这本书作为“重要的反奴隶制工具”的历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