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新规提前曝光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停复牌新规(2)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新规倒逼重组方案提前曝光
监管层规定,上市公司筹划重组申请停牌的,应当在停牌时即披露交易标的、交易方式及对手方。拟申请停牌的,应当在首次披露有关事项时立即申请停牌;上市公司在不停牌的情况下筹划涉及发行股份的重组的,在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前不得披露与本次重组有关的信息。
另外,上市公司应当在停牌期限届满前披露重组预案并申请复牌,未能按期披露重组预案的,应当终止筹划重组并申请复牌。也就是说,如果不按期披露方案的话,继续停牌是不成立的,与此同时并购重组也视为终止。
严控停牌的同时,证监会考虑到了上市公司披露的问题,因此就在交易所停复牌新规发布之前,证监会专门修改了并购重组信息披露的规则。
具体来看,证监会简化了并购重组方案中信息披露的要素,不再要求披露交易对方业务发展状况、主要财务指标和下属企业名目;对海外并购、招拍挂等交易允许简化或暂缓披露相关情况。
另外,在充分披露相关风险的前提下,不再要求披露权属瑕疵、立项环保等报批事项,本次交易对公司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预计影响,相关主体买卖股票自查情况。与此同时,证监会此后也不再强制要求披露标的预估值或拟定价,便于交易各方更充分地谈判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