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小朋友举牌广告你怎么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作为一个媒体人来看:“非洲举牌小孩”这种短视频本质是利用地域文化差异和受众猎奇心理的营销传播手段。在传播手段上无可厚非。
而此次与以往的营销事件不同的是,利用地域文化差异来做营销,对于受众来说,看到常见的内容被非洲小朋友举牌,感受到常规差异,无论是环境还是语言肤色等差距,这种心理上的落差,就是我们营销中经常提到的猎奇心理。品牌主也乐得其所的借势一吧。
但同时这件事情也受到了不少人的质疑。淘宝上有人甚至提出应该封了经营这类的淘宝店,淘宝也表示涉嫌违规。
但是客观的说,这类营销方式争议点无非三点:
①这种广告形式是否侵犯了非小的肖像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那是在非洲,我不知道非洲对于肖像权的法律是不是和我们一致。但反过来说,如果录制这一类视频取得了非洲小朋友及其监护人的同意,就不属于侵犯肖像权。
②非洲小朋友们录制的广告是否符合《广告法》规定?
作为媒体人都知道号称国内最严广告法出炉,广告中出现了“最”、“第一”、“级”等字眼是不符合中国《广告法》规定的。尽管视频的录制是在境外,只要商业广告活动发生在中国境内,也应适用《广告法》。所以我们看到部分举牌视频涉及到这些敏感词汇的是肯定违法的。
③公益是真公益还是假公益?在符合肖像权和《广告法》的规定下,这类创意其实是海外购的一种创新的分类板块。但是有淘宝店主刻意强调视频的“公益性”,声称除了成本外,其他都归非洲小朋友,来博取眼球。但是真实情况到底怎样还很难说。毕竟也有声音说“大部分钱还是被拍摄者和商家拿走了,小朋友只是分个几块钱和一些糖果。”
当然还有圣母者认为,“用微薄的利益引诱非小所谓的祝福和表白,丝毫不顾及其感受和成长权益。”说实话,这一类观点属于假圣母真矫情,看过《战狼2》的同志们都应该多多少少从吴京的镜头下看到过非洲的大致情况吧。也大概能了解那几块钱和零食对非小的意义。非小们拍一条短视频、喊几句中文,就能获得几元钱人民币的报酬,对比其当地的现状收入和消费,不少了。讲真的,在非洲,这样提供一个不需要流血流汗就能获得报酬的机会,无论是食品还是金钱,都有可能改变他们营养不良的状况。
当然一千个人眼里一千个看法,毕竟如人饮水冷暖自知,非洲小朋友自己怎么想的我们不得而知,毕竟不同环境下有不同的选择。但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毫不顾忌地去追求诗与远方,很多人的梦想仅仅是吃饱饭。毕竟,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最后想说的是,如果举牌这类营销能改善其生活环境,请勿让舆论假善抹杀,如果真是灰利益链的产品,那也勿让真恶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