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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人数超过36人后果?

死亡人数超过36人后果?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死亡人数超过36人后果?

同为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酿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