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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十字会历届名誉会长

中国红十字会历届名誉会长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中国红十字会历届名誉会长

提到历届,大家都了解,有朋友问红十字会会长是什么级别,当然了,还有人想问什么是红十字会,红什字是什么意思,这到底是咋回事?事实上红十字会征文800字呢,下边小编就来告知大家中国红十字会历届名誉会长,跟我一起来看看吧~

中国红十字会历届名誉会长

不是好人

县级红十字会是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有的参公,有的拟参公,各地情况不同),正科级,会长一般由分管副县长兼任,常务副会长正科级,副会长副科级。市级红十字会正处级单位,省级红十字会正厅级,总会正部级。

中国红十字会的贡献

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重要成员。

中国红十字会以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

中国红十字会始建于1904年,建会后一直从事救护伤兵、救助难民和赈济灾民活动,并积极参加人道主义救援活动。

中国红十字会在政府的关怀下,于1950年8月进行改组。1952年恢复在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的合法席位。在协助政府履行日内瓦公约,配合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红十字事业进入了持续、快速发展时期。各级各地红十字会迅速恢复和建立。目前,中国红十字会有31个省级分会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分会,7万多个基层组织,近2000万会员。在人道领域里的工作不断开展,并得到了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备灾救灾网络已初具规模,中国红十字会在开展自然灾害的救H力工作中,募集了价值20多亿元人民币的救灾款物,为保障受灾群众的健康、保护受灾群众的生命作出了贡献。1982年以来,中国红十字会协助政府倡导和推进公民无偿献血事业。中国红十字会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和许多国家红十字会有着良好关系与合作,也积极援助姊妹国家红十字会。1985年以来,中国红十字会曾三次担任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领导委员会成员,并担任副主席。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使中国红十字会的工作有了法律保障。

2004年中国红十字会召开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是中国红十字会发展史上的一次重要会议,大会聘请国家主席胡锦涛担任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选举彭佩云继续担任中国红十字会会长,通过了《中国红十字事业2005—2009年发展规划》。

在新的世纪里,中国红十字会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突出抓好备灾救灾、卫生救护知识培训、社会服务、传播国际人道法及红十字运动基础知识、推动无偿献血和红十字青少年道德教育、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预防艾滋病等主要工作;加强人才培养、向社会宣传和多渠道筹集资金等工作,配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的红十字事业。

中国红十字会将遵循红十字运动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普遍的七项基本原则,继续努力。为中国人民的幸福,为全人类的和平进步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红十字会为什么受到质疑

对红十字会,多数中国人听得多,见得少,对之了解更少。与很多国家不同,中国的红十字会组织,实际上不是一个纯粹的社会团体,而是体制内的一种附属机构。前些年因为一个公益活动,我与这个久负盛名的社会救助机构合作过,对它的真实观感和印象是,没什么事的时候,比如没有大型或突发灾害灾难发生的时候,或者没接到上级指示和任务的时候,里面相当多的岗位形似闲差,其工作人员与作家协会或群艺馆里的职员,别无二致,尽管近些年来,号召无偿鲜血、推动青少年道德教育、宣传预防艾滋病等等都是这个机构的常务性工作。  说得直白一点,红十字会在中国,就是一个国家事业单位。如果有谁非要把中国红十字会的人想像成长着翅膀不食人间烟火的天使,那么主要的错误在于你,而不在他们。明了这一点很重要,这会使你在面对有关红十字会的话题或问题时,抱有客观、务实和恰当的心态,不至于好高骛远,不至于指鹿为马,不至于大惊小怪。  不可否认的是,在现实情况下,中国最知名最可靠和最有实力的人道主义救援组织,仍然是红十字会。中国红十字会还是红十字会国际委员会的重要成员,好像有几次还担任过国际委员会副主席。目前的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是国家主席胡锦涛。  汶川大地震的发生,使红十字会一夜间倍受关注。最近接触过他们的人都知道,他们非常忙碌,忙得团团转,以至于急需志愿者援手,或者临时雇人应急。这种忙乱造成了显而易见的疲倦和急躁,说话办事的态度有时强作欢颜,有时很不耐烦。许多满腔热情通过红十字会渠道为灾区捐款捐物的人,对这种接待和服务态度,自然大失所望。此外,出于对以往慈善机构屡见不鲜的丑闻的担忧,有些捐助者对红十字会缺乏信赖。近期不断有人质疑和议论红十字会是否应该从公众善款中提取管理费一事,不管是5%,还是15%,还是其它比例,绝大多数议论者都对此难以理解和接受,并认为其运作方式不透明不诚信,不人道。  在私下里,我曾问过一位在红十字会任职多年的熟人,他说他所在的分会,大概从1993年开始被允许有一定比例的留成,以补贴办公支出。据他所知,十几年来,这已是全国各地红十字组织的一种惯例。由于红十字组织也面临纵向和横向的双重领导甚至多重领导,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工作环境和员工待遇便存在差异,鉴于此,究竟以何种比例从经手的善款中留成,各地情况可能并不一样。即便同一个分会,在不同时期和不同项目里,留成比例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往国际上看,欧美国家的一些著名慈善机构,为了维持自身生存和良性运转,也存在类似的以善养善安排,只不过人家的做法更透明更公开,凡事如实相告,也更容易受到捐助者、公众和司法机关的监督、质询和审查。  针对这个问题,我以为要从两方面来看。一是,从事人道救援的机构和个人,有时也需要社会援助,这并非奇谈怪论,就是说,以善养善并非完全没有法律和科学依据,所以红十字会一类的慈善机构,没必要每论及此就谈虎色变或避而不谈,这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相反,本来不复杂的问题,往往由于缺乏公示,才显得缺乏公信。  二是,在特殊情况下,特事需要特办,专款需要专用,小金库、小算盘、小惯例等等,在非常时期,需要为大事大义、大情大爱、大慈大悲让步。譬如汶川震灾,不仅突如其来,而且灾情惨重,在这种国难当头的危急关口,如果被指定负责接收社会捐赠的机构,仍然盘算着从善款中留取储备金,从哪方面说,都很不好听,很不像话。从国家到地方,从组织到个人,从领袖到平民,从国内同胞到国际友人,甚至包括一些敌人和坏人,面对如此巨大惨烈的人间灾难,基于人性不泯和人道良知,都在慷慨无私、可歌可泣地赈灾捐助,此时此刻,以人道救助为己任和天职的慈善机构,更应表率于前,不遗余力。这种时候的以善养善,必须要暂停和调整,使之完全彻底地转变为以善救灾。这样的逻辑和道理,不仅符合情理,符合法理,也符合天理。  我曾撰文说过,这些天中国民众赈灾捐助的规模和数额都是史无前例的,恐怕改写和创下了中国几十年来无偿捐助灾民的最高纪录。在我看来,这个纪录比任何一枚竞技金牌都更能证明中国人身心的强健,也比任何一种GDP数值更能说明中国的现代化程度。截止此刻,全国募捐(到账)总额已将近200亿元人民币,其中的50多亿元由中国红十字系统接收,其他几家同时运作的慈善机构和政府部门分别接收的善款,加在一起也没有红十字会接收的多。据我了解,在此前几十年中,中国红十字会所募集的自然灾害救灾款物的总和,大约是20多亿元人民币。由此而言,仅仅之于红十字会,此次募捐的额度也是前所未有的,而且这一募捐统计数字每一天每一秒都在刷新,没人知道何时会放缓和终止。对此,红十字会有理由欢欣鼓舞,但也必须要承担起更大的责任,以此为契机,有所变革,有所进步,把善事办得更像善事,把所有事情都能办得更好。  中国红十字会近日向全国发布的各级红十字会不得在‘5.12’地震灾害捐款中提取管理费的公告,很及时,很坦诚,也很严肃,获得了多数人肯定和支持,有助于减轻和打消继续捐助者的疑心。由于国情原因,中国目前还没有出现更透明、更有效率、服务质量更高、竞争力更强的私人或民间慈善机构,红十字会作为一个老字号品牌,地位和影响力依然无可匹敌,在历次重大募捐活动中都是主渠道和主力军,实属正常。然而,虽然海南三亚红十字会负责人恶劣讲话事件被证明与5.12募捐无关(今天有报道说,三亚红十字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骊已被撤职),无锡红十字会克扣捐款40%留成事件也被澄清是一种误会(据称无锡市红十字会已受到中国红十字总会严厉批评),但在网易事件中,中国红十字会的生硬表态以及不认可不依靠互联网行善的做法,令人不解,值得商榷。网易宣布中止与红十字会合作募捐,原因是:通过网上在线捐赠系统在方便网友捐赠的同时,也可对网友捐款总数有明确记录,并可以起到全程监控的作用,而合作方‘中国红十字总会’则不愿意接受此方式。为什么不愿接受,中国红十字总会的说法是:曾委托网易发布募捐呼吁书,但从来没有授权其做任何募捐,因为捐款是进入它的系统,作为红十字会根本无法进行监管。按此说法,实际上是中国红十字总会不认同网易或网上捐赠的方式。但在另一种事实上,无数网民认为,不是网易有什么问题,更不是互联网募捐的方式有什么问题,恰恰是红十字会方面不愿接受相对透明和可查的全程监控这件事,很成问题。  众所周知,民营性质的商业网站能够享有门户之称,一定是其公信力长期建构与积累的结果。而门户网站与寻常网站,是两个大相径庭的概念。在公信力方面,几家公认的门户网站的信誉,在某种程度上不比政府组织和社会团体要差。假如看不到或不承认这一点,要么短视,要么弱智,要么便真的存有不便明说的难言之隐。考虑到曾有红十字会人员将红十字作为市场化推广甚至招商的金字招牌,动不动用我这个品牌就要给钱,不能白用,难免让人疑窦丛生,忧心忡忡。  举凡立得住的声誉和信誉,其本质不在于神秘主义,不在于世袭和炒作,也不在于垄断和强权。无论是谁,既然从事宣称博爱的公益事业,其言行举止,就要有点阳光大道的姿态,其核心价值,就要包含公开公正的理念。不公开,则引人疑虑;不公正,则嘘声四起。这样下去,对大家都没好处

红十字会是什么?

中国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中国红十字会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重要成员。

中国红十字会1904年成立,建会以后从事救助难民、救护伤兵和赈济灾民活动,为减轻遭受战乱和自然灾害侵袭的民众的痛苦积极工作,并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活动。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红十字会于1950年进行了协商改组,周恩来总理亲自主持并修改了《中国红十字会章程》。1952年中国红十字会恢复了在国际红十字运动中的合法席位。建国初期,中国红十字会在协助政府履行《日内瓦公约》、处理战争遗留问题、开展民间外交、宣传卫生防病知识、保护人民生命与健康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实效的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红十字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199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使中国红十字事业有了法律保障。

2004年中国红十字会召开的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是中国红十字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大会聘请国家主席胡锦涛担任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选举彭佩云继续担任中国红十字会会长,通过了《中国红十字事业2005-2009年发展规划》。

目前,中国红十字会有31个省级分会、333个地级分会、2860个县级分会和新疆建设兵团分会,铁路和商业系统红十字会,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有7万个基层组织,团体会员单位12万个,志愿者113.2万人,会员总数2398万人,其中青少年会员1549万人。

中国红十字会主要职责

备灾救灾 

中国红十字会积极开展自然灾害的救助工作,除紧急阶段实施救援工作外,还进行灾后重建。建立了沈阳、杭州、孝感、西安、广州和成都等6个区域性备灾中心,北京、上海、云南、湖南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省级备灾中心,部分地(市)也建立了备灾中心或仓库,储备救灾物资,培训救灾人员,备灾救灾网络已初步形成。

中国红十字会应急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全国32个省级(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十字会制订了应急预案,其中27个应急预案被纳入本省级总体应急预案体系。

卫生救护

中国红十字会依法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基层组织培训救护员,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卫生关怀及人道救助

协助政府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推动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艾滋病预防宣传和健康教育。

积极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截至2007年底,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库容量已达70万人份。

中国红十字会已建立社区红十字服务站点16000多个,博爱超市500多个,以博爱服务站和博爱超市为平台,开展了满足群众需求,形式多样的社区红十字服务活动。

在全国118个县开展参与新农合和医疗救助试点工作,援建近600个红十字博爱卫生院(站),开展富有实效的关注农民健康活动,协助政府改善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红十字天使计划”对患有重大疾病的贫困农民和儿童实施医疗救助,协助政府改善贫困乡村的医疗卫生条件,捐建农村博爱卫生院(站),培训乡村医生。

根据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与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签署的合作备忘录精神,中国红十字会于2007年3月与北京奥组委签署《合作备忘录》并正式参与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服务工作。在奥运会期间,中国红十字会将做好对奥运志愿者的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及城市应急志愿服务、推动无偿献血、宣传艾滋病预防知识等工作,为北京奥运提供全程生命守护。

红十字宣传和筹资

传播国际人道法、《日内瓦公约》及红十字运动的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开展“红十字博爱周”、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通过短信募捐、网上募捐、邮局汇款、银行转帐等多种途径积极开展筹资工作。

红十字青少年

中国红十字会在各级各类学校对红十字青少年进行人道主义教育和自救互救知识教育,开展社会服务活动,配合学校素质教育,改善学生健康状况,促进学生的德育发展;开展国际交流,增进与各国红十字青少年的友谊。

国际合作

中国红十字会积极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每年对世界各国遇到的重大灾害提供紧急救助。

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中国红十字会与其他国家红十字会合作,在27个省(区)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及健康教育、禽流感预防与宣传、艾滋病预防与关爱、疟疾预防、白内障复明、乡村医生培训、基础卫生保健和煤矿救护培训等项目。

1985年以来,中国红十字会曾三次担任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领导委员会成员,1989年曾当选联合会副主席。

台港澳事务

为海峡两岸同胞提供查人转信服务、处理探亲衍生问题,见证两岸之间私渡遣返作业。同时开展海峡两岸红十字组织水上救护培训及红十字青少年夏令营等多领域、多层次的交流活动。

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合作开展备灾、救护培训、志愿服务等项目,与澳门别行政区红十字会合作开展地方病防治、灾后重建等项目。

红十字会会员要做些什么事

中国红十字会性质、宗旨、任务及会员权利义务介绍

各位教职工:

昨天,学校工会下发了《松江区红十字会会员入会申请表》后已有老师询问入会以后有哪些权利和好处?我可以不参加吗?提出这些问题的老师可能对中国红十字会的性质、宗旨、任务以及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了解甚少有关,现将相关知识介绍以解老师心头之惑。

中国红十字会简介

中国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中国红十字会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重要成员。

中国红十字会1904年成立,建会以后从事救助难民、救护伤兵和赈济灾民活动,为减轻遭受战乱和自然灾害侵袭的民众的痛苦积极工作,并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活动。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红十字会于1950年进行了协商改组,周恩来总理亲自主持并修改了《中国红十字会章程》。1952年中国红十字会恢复了在国际红十字运动中的合法席位。建国初期,中国红十字会在协助政府履行《日内瓦公约》、处理战争遗留问题、开展民间外交、宣传卫生防病知识、保护人民生命与健康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实效的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红十字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199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使中国红十字事业有了法律保障。

2004年中国红十字会召开的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是中国红十字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大会聘请国家主席胡锦涛担任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选举彭佩云继续担任中国红十字会会长,通过了《中国红十字事业2005-2009年发展规划》。

目前,中国红十字会有31个省级分会、333个地级分会、2860个县级分会和新疆建设兵团分会,铁路和商业系统红十字会,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有7万个基层组织,团体会员单位12万个,志愿者113.2万人,会员总数2398万人,其中青少年会员1549万人。

中国红十字会主要职责

备灾救灾 

中国红十字会积极开展自然灾害的救助工作,除紧急阶段实施救援工作外,还进行灾后重建。建立了沈阳、杭州、孝感、西安、广州和成都等6个区域性备灾中心,北京、上海、云南、湖南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省级备灾中心,部分地(市)也建立了备灾中心或仓库,储备救灾物资,培训救灾人员,备灾救灾网络已初步形成。

中国红十字会应急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全国32个省级(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十字会制订了应急预案,其中27个应急预案被纳入本省级总体应急预案体系。

卫生救护

中国红十字会依法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基层组织培训救护员,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卫生关怀及人道救助

协助政府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推动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艾滋病预防宣传和健康教育。

积极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截至2007年底,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库容量已达70万人份。

中国红十字会已建立社区红十字服务站点16000多个,博爱超市500多个,以博爱服务站和博爱超市为平台,开展了满足群众需求,形式多样的社区红十字服务活动。

在全国118个县开展参与新农合和医疗救助试点工作,援建近600个红十字博爱卫生院(站),开展富有实效的关注农民健康活动,协助政府改善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红十字天使计划”对患有重大疾病的贫困农民和儿童实施医疗救助,协助政府改善贫困乡村的医疗卫生条件,捐建农村博爱卫生院(站),培训乡村医生。

根据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与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签署的合作备忘录精神,中国红十字会于2007年3月与北京奥组委签署《合作备忘录》并正式参与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服务工作。在奥运会期间,中国红十字会将做好对奥运志愿者的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及城市应急志愿服务、推动无偿献血、宣传艾滋病预防知识等工作,为北京奥运提供全程生命守护。

红十字宣传和筹资

传播国际人道法、《日内瓦公约》及红十字运动的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开展“红十字博爱周”、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通过短信募捐、网上募捐、邮局汇款、银行转帐等多种途径积极开展筹资工作。

红十字青少年

中国红十字会在各级各类学校对红十字青少年进行人道主义教育和自救互救知识教育,开展社会服务活动,配合学校素质教育,改善学生健康状况,促进学生的德育发展;开展国际交流,增进与各国红十字青少年的友谊。

国际合作

中国红十字会积极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每年对世界各国遇到的重大灾害提供紧急救助。

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中国红十字会与其他国家红十字会合作,在27个省(区)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及健康教育、禽流感预防与宣传、艾滋病预防与关爱、疟疾预防、白内障复明、乡村医生培训、基础卫生保健和煤矿救护培训等项目。

1985年以来,中国红十字会曾三次担任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领导委员会成员,1989年曾当选联合会副主席。

台港澳事务

为海峡两岸同胞提供查人转信服务、处理探亲衍生问题,见证两岸之间私渡遣返作业。同时开展海峡两岸红十字组织水上救护培训及红十字青少年夏令营等多领域、多层次的交流活动。

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合作开展备灾、救护培训、志愿服务等项目,与澳门别行政区红十字会合作开展地方病防治、灾后重建等项目。

会员与志愿工作者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本章程,自愿缴纳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红十字会。

第二十二条 红十字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公民以个人身份加入红十字会的为个人会员,在校学生加入红十字会的为红十字青少年会员;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有关团体加入红十字会的为团体会员。

第二十三条 个人入会由本人自愿申请,经所在地基层红十字组织批准,报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备案,发给会员证,成为红十字会会员;对红十字事业做出较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可以直接吸收为会员。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有关团体加入红十字会,须提出书面申请,由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批准,发给证书和标牌,成为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团体会员单位应有专人负责红十字会工作。

第二十四条 对中国红十字事业做出贡献的中外人士,可以授予荣誉会员称号。荣誉会员称号由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批准,并授予同级红十字会荣誉会员称号。

第二十五条 会员的权利:

(一)参加红十字会的有关活动、会议及专业培训;

(二)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对红十字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佩戴红十字标志;

(五)其他合法权益。

团体会员的权利由该单位法定代表人行使。

第二十六条 会员的义务: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传播国际人道法和红十字运动的基本知识;

(二)遵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三) 按期缴纳会费;

(四)完成红十字会交办的任务;维护红十字会的合法权益。第二十七条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会员退会,经原批准机关审核,收回会员证及标牌;个人会员退会的,需报原备案机关备案。

会员有下列原因之一视为自动退会:

(一)连续两年不参加红十字会活动;

(二)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

(三)团体会员法人撤销、合并、解散。

第二十八条 中外人士,不分职业、种族、宗教,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志愿提供人道服务,不计报酬,均可成为红十字志愿工作者。

各级红十字会应积极发展红十字志愿工作者队伍,为志愿工作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组织其开展人道主义服务工作。  志愿工作者应遵循红十字会宗旨,发扬红十字精神,参与红十字会的活动,提供志愿服务。

中国红十字会是什么编制的单位,是事业编吗?谁给他发工资

看到那麽多对红十字会的误解和错误的回答,感觉很可笑,红十字会是全供事业单位,工资是有国家财政负担,如果红十字会受到捐款捐物,作为县级红十字会是要全部交到上一级红十字会的,如果是定向捐赠那就直接给捐赠对象啦,

红十字会征文800字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地震,全国许多省区市均有震感。强烈的地震已经夺走了一万多同胞的宝贵生命,摧毁了数万人的美好家园和安定生活。这场地震,威力之猛、破坏之大,为我国几十年来所罕见。我们的民族正在遭遇巨大的自然灾难!

国家遭此劫难,同胞遭此巨痛。我们虽远离灾区,未受波及,但我们都是一家人,灾民受灾悲惨之状犹如就在我们眼前,骨肉同胞之痛犹如自身之痛。看着无数无家可归的人们,看着不断攀升的伤亡数字,看着受灾现场的残垣断壁,每个人的心中都会涌起无限的哀思和捶叹。震区屋倒墙塌,生命瞬间隐没于废墟。灾害突如其来,震撼着全国亿万同胞的心灵。我们深深地感受到,在如此猛烈的自然灾害面前,灾区人民需要我们的救助,需要我们伸出温暖的双手。

灾害无情人有情,博爱之心无地域。虽然我们远在天津,但是热情和爱心却不曾远离我们受灾的同胞。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朋友们,请伸出你的援助之手,献出自己的一片真情吧!让我们发扬炎黄子孙团结友爱的互助精神,奉献我们的爱心,用爱心传递我们的温暖,用爱心抚慰灾区同胞的创伤。能力不论大小,捐款不论多少,重在参与,贵在真情。你的一颗爱心就可能救助一位处于风雨之中的四川同胞,让他们看到生的希望。滴水汇成大江,碎石堆成海岛。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携手并肩,同舟共济,抵御灾害,共同救灾,让我们将中华民族的互助精神发挥到无限大,用我们汇聚的力量使灾难的破坏降到最低。朋友们,让我们用责任和爱心与灾区同胞共度难关,尽我们微薄之力去帮助灾区人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国际红十字会和中国红十字会的区别

国际红十字会是NGO,非营利组织

中国红十字会是营利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内容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并缴纳会费的,可以自愿参加红十字会。

第四条 中国红十字会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循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确立的基本原则,依照中国参加的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五条 人民政府对红十字会给予支持和资助,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并对其活动进行监督;红十字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有关的活动。第六条 中国红十字会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的原则,发展同各国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的友好合作关系。

第六条 中国红十字会使用白底红十字标志。 组 织

第八条 县级以上按行政区域建立地方各级红十字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全国性行业根据需要可以建立行业红十字会。全国建立中国 红十字会总会。

第九条 各级红十字会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理事会民主选举产生会长和副会长。各级红十字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理事会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上级红十字会指导下级红十字会工作。第十条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设名誉会长和名誉副会长。名誉会长和名誉副会长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理事会聘请。

第十一条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地方各级红十字会、行业红十字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职 责

第十二条 红十字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 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二)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三) 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四)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五)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六)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七)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 红十字会有权处分其接受的救助物资;在处分捐赠款物时,应当尊重捐赠者的意愿。

第十四条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执行救助任务并标有红十字标志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有优先通行的权利。

第十五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处罚规定 标 志

第十六条 红十字标志具有保护作用和标明作用。红十字标志的保护使用,是标示在武装冲突中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的人员和设备。其使用办法,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执行。红十字标志的标明使用,是标示与红十字活动有关的人或者物。其使用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七条 因宗教信仰使用红新月标志的,其使用办法适用红十字标志的使用规定。

第十八条 军队使用红十字标志,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禁止滥用红十字标志。

对于滥用红十字标志的,红十字会有权要求其停止使用;拒绝停止使用的,红十字会可以提请人民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经费与财产

第二十条 红十字会经费的主要来源:

(一)红十字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的款物;

(三)动产和不动产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拨款。

第二十一条 国家对红十字会兴办的与其宗旨相符的社会福利事业给予扶持。

第二十二条 红十字会为开展救助工作,可以进行募捐活动。

第二十三条 红十字会接受用于救助和公益事业的捐赠物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税、免税的优惠待遇。

第二十四条 红十字会建立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红十字会的经费使用应当与其宗旨相一致。红十字会对接受的境外捐赠款物,应当建立专项审查监督制度。

红十字会经费的来源和使用情况每年向红十字会理事会报告。

第二十五条 红十字会的经费使用情况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人民政府的检查监督。

第二十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和挪用红十字会的经费和财产。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法所称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确立的基本原则,是指一九八六年十月日内瓦国际红十字大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章程中确立的人道性、公正性、中立性、独立性、志愿服务、统一性和普遍性七项基本原则。

本法所称日内瓦公约,是指中国加入的于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二日缔结的日内瓦四公约,即:《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改善海上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及遇船难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关于战俘待遇之日内瓦公约》和《关于战时保护平民之日内瓦公约》。

本法所称日内瓦公约附加议定书,是指中国加入的于一九七七年六月八日缔结的《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二日日内瓦四公约关于保护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和《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二日日内瓦四公约关于保护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

第二十八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