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何看待快递圈出的新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不请自来,这个所谓的“快递圈”新规定根本就是无稽之谈,作为一线从业者,快递放到快递柜本来就需要收件人同意,如果无视收件人的要求,会吃投诉的。
快递柜逐渐成为社区主流投递方式,但并非唯一。
近几年随着快递量的增长,越来越多的末端网点选择快递柜等新型投递方式来增强投递效率,这个确实也是方便了大部分客户,但是也有部分不方便,不喜欢用快递柜的客户,这就需要特殊对待了,否则一刀切就没意思了。
放快递柜需客户同意,从始至终都是这样的规定。
快递柜只是末端投递的其中一个场景,除此之外还有商店,各种驿站,保安室等等代收场景,这些非本人签收的都是需要收件人同意才可以的,无论是邮政法,或者快递公司本身的规则一直都是这样的。
如果你遇到不通知你就随意放在代收点的,可以联系快递员,一定会得到处理的(因为快递员一般很熟悉客户的习惯,有些客户的快递一直存放一个地方,所以一般不再通知,如果你不愿意的话,可以直接告知),实在是没法沟通的可以投诉。(自己作死的快递员不值得同情,我也是快递员,但是这些基本的规矩肯定要守的)
快递柜成为主要投递场景下,如果不想放在代收点,备注以减少末端工作量
虽然说快递员有责任对每个快递都电话咨询是否放在快递柜,但这会产生不必要的时间成本和话费成本,因为在有快递柜的社区一般80%以上都是让你放的,所以很多快递员就养成了不打电话的习惯,一方面也是确实每个都打电话很浪费。
所以,最好的方式是收件人备注一下不要放快递柜,一般快递员都会留意并特别安排的,这是两赢的方法。
快递承诺了送货上门,当然不上门的话要征得同意才行。除非快递没有送货上门这种承诺,那就是收快递的为难快递员,这理所当然的事情,为什么还会有争议呢?
不排除一些人不愿意快递员上门,认为不安全或者涉及一些隐私。这个可以告诉快递员不必上门。另外还有一些代收的大件,需要转走的就更不用上门了。
我住在偏远一些的农村,附近没有快递点,买了个跑步机,留的亲戚家地址,亲戚住在三楼,结果一块来了两个快递员,费了好大劲抬到了三楼,叫开门才知道是给别人代收的,两名快递员有把跑步机抬下了楼,放到了地下室。这劲费的,都怨提前没有问一声,同样的事前两天再次发生,这次是卫生用片,五大包,都给送楼上去了,我去了再往下搬。
所以最好的办法是快递员打个电话,尽量让收快递的下来取,如果要求上门就上门,让你给放到蜂巢你就放蜂巢,这个应该是最正规的做法。
既然购买的物品已经包含快递运费了,那么这就形成了一种合同。既然是合同双方必须有既定的义务和责任,没有经过收件人同意就直接把快递直接放进快递柜,有的甚至连个信息留言都没有,是不是违反了合同,是不是能要求退回运费。
这个新规只不过强调了作为快递行业运营公司与从业者一个基本的常识而已,没必要大惊小怪。我们尊重快递从业人员,但是作为合同的具体执行者,必须遵守规则,物品放进快递柜前必须要征得收件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