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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二手房政策

济宁二手房政策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济宁二手房政策

一、严格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管理,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网签合同备案变更及撤销程序,除因房屋质量问题、房屋规划设计变更或共有公摊部位变更、买房人出国留学或定居、买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急需医疗资金、司法判决仲裁、买受人申请的银行贷款被银行拒贷、法律法规

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可申请办理网签合同备案

变更、撤销外,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一律不得办理备案变更、撒销手续。

二、严控投资投机性购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纳入我市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处理范围的房源除外。

法律依据

《关于实施商品住宅限制转让交易政策的通知》规定 一、严格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管理,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网签合同备案变更及撤销程序,除因房屋质量问题、房屋规划设计变更或共有公摊部位变更、买房人出国留学或定居、买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急需医疗资金、司法判决仲裁、买受人申请的银行贷款被银行拒贷、法律法规

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可申请办理网签合同备案

变更、撤销外,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一律不得办理备案变更、撒销手续。

二、严控投资投机性购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纳入我市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处理范围的房源除外。

三、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