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问答

内蒙古司法厅关于春节期间警务督察情况的通报

内蒙古司法厅关于春节期间警务督察情况的通报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内蒙古司法厅关于春节期间警务督察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警察警衔警械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内司通12号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发布日期】2016.02.19

【实施日期】2016.02.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内司通〔2016〕12号)

各盟市司法局,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按照司法厅春节期间的工作部署,厅警务督察处从2月10日至12日,对各盟市司法局带班值班情况,对未成年犯管教所、第一女子监狱,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赛罕强制隔离戒毒所、呼和浩特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春节期间的安全、伙食、卫生方面的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察,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察单位的工作情况

从督察整体情况看,各盟市司法局以及呼市地区各监所高度重视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的开展,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司法厅的决策和部署,监狱戒毒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干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坚守岗位,但仍有个别单位思想麻痹,疏于管理,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二、监所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