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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法院枪击案的事件经过是什么?

湖南永州法院枪击案的事件经过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湖南永州法院枪击案的事件经过是什么?

2010年6月1日上午,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法院发生一起枪击案件,凶手持枪冲进法院向正在办公的法官和工作人员射击,造成3名法官当场死亡,另有3名法院工作人员受伤。凶手作案后畏罪开枪自杀。

案件发生后,永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及零陵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立即赶往现场指挥处置,并迅速成立了现场指挥部和相关工作组,抢救受伤人员,组织现场勘查,安抚受害者家属。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及湖南省公安厅有关负责同志迅速赶到案发现场指导处置工作。

据公安部门初步调查,凶手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零陵区支行守护押运队队长朱军,现年46岁,2006年因房屋买卖纠纷诉至零陵区人民法院,零陵区法院判决朱军胜诉,并由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2万元,八个月后由法院执行到位。

但朱军认为执行时间拖延太长,且滞纳金和房产证未执行到位,加之2003年与妻子协议离婚,2006年身患鼻咽癌,至今年诊断为晚期,由此产生怨恨、报复心理和轻生厌世念头。

6月1日上午,朱军以验枪为由,通过该行枪库管理员骗取一支微型冲锋枪、两支手枪和子弹,酿成了三死三伤的恶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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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法院枪击案三名遇害法官被追认为烈士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6月20日在湖南永州隆重举行“6·1”事件烈士追认暨负伤干警表彰大会,追认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赵沪宁、谭斌、蒋启东为烈士并追记一等功,为负伤干警黄岚、欧阳毅、伍晓辉记一等功。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会上说,在“6·1”枪击事件中,赵沪宁等6名同志挺身而出,与犯罪分子殊死搏斗,避免了更多的人员伤亡。全国法院广大干警要向他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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