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和抵押的区别和联系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质押和抵押的联系:都属于担保物权,都为保障债权的实现而设。
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指代不同、出处不同、侧重点不同
一、指代不同
1、质押: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该动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得到优先受偿的权利。
2、抵押:债务人或第三人在 不转移其财产占有的情况下,将该财产作为债权担保的物权制度。
二、出处不同
1、质押:周而复 《上海的早晨》第三部三:“那笔信通银行一亿五千万的假药质押借款,就是金懋廉经手的。”
2、抵押: 陈登科 《赤龙与丹凤》第一部二二:“ 宋蚒在村里是乡长,不说抢一个寡妇作抵押,当奴隶,就是把村上大姑娘抢回家当偏房,谁又能反对呢!”
三、侧重点不同
1、质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2、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 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得到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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