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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一、总说明

一、为了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

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施工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臵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

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

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

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各企业不

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

用。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

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

内部管理需要的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

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应同时报送同级国有

资产管理部门。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15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

年度终了后45天内报出。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会计报表的填列以

人民币“元”序号──┼────┼─────────23│附注:银行本票和商业汇票,也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企业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的外币,如